强化反恐机构设置,赋予国内反恐机构诸多机动处置权
美国国土安全部成立十多年来组织架构不断调整,起初机构设置包括边境运输安全部门、紧急事件整备应变部门、科学技术部门等,2007年因应对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救灾检讨而进行了调整,核心任务除了提升天然灾害、传染病应变能力,还有加强网络安全维护及小型恐怖主义(如小规模爆炸案)的应对。在反恐情报整合方面,2004年8月成立的美国国家反恐中心成为反恐情报搜集工作的核心圈,负责统合来自国土安全部、国防部、司法部、国务院情报司、联邦调查局、中央情报局等全美国16个情报单位的信息,还负责向总统直接汇报及参加相关反恐行动策划等工作。
英国则是通过扩大警察权限来集中力量打击恐怖主义,当前英国警察享有没收与恐怖主义相关资金、划定反恐警戒区域、调查恐怖主义案件的广泛权力。2005年伦敦爆炸案发生后,英国进一步扩充了警察权限,包括:逮捕权,英国警察可以将疑似恐怖分子直接拘捕而无需司法授权;扩大截留、搜查权和拘禁权,2006年英国《反恐怖主义法》对恐怖分子嫌疑人的羁押期限进行延长,进一步强化了英国警察的拘禁权力。法国则建立起集中统一、专业化的司法系统来处理恐怖主义案件,同时司法系统与情报系统之间加强协作,实现机制化运行。此外,法国专司国外反恐的“国土监管局”与国内反恐调查官之间也建立了经常性联系。法国制定的新情报法将提升情报系统的力量、经费与手段建设,并与外国情报机构加强合作交流。德国边防警察第九大队是1972年9月组建的一支反恐怖、反劫机的特种部队,隶属于内务部,其战斗力极强,尤其以擅长反劫机闻名,多年来在反恐战线屡立奇功,被称为“德意志捷豹”。而负责反恐情报搜集的德国联邦宪法保卫局近年来被指责为调查反恐不力,德内政部门表示将为此对国内情报机构进行改革。2003年11月,德法英葡西五国的司法部长着手制定了欧盟打击恐怖主义等犯罪活动的草案,表明欧盟15国将建立“无国界机制”,即司法程序共同机制。欧盟委员会还积极筹建快速警戒系统和欧盟关键基础设施预警信息网,以协助成员国保护关键的基础设施。
对本国公民和移民的个人行为加大监控和查处力度
美国国家反恐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被列为可疑恐怖分子的全球人数高达110万,其中2.5万人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而在2010年3月只有55万人。这个被称为“恐怖分子身份数据处理环境”的数据库,将恐怖分子、涉嫌与恐怖活动有关系,或在某种情况下与恐怖分子嫌疑人有某种关联的人群分门别类收集储存,根据此名单限制某些人进出美国或在境内搭乘客机旅行。这个庞大的数据库由美国国家反恐中心主管,它并非只是一份监控名单,而是美国政府认为已知的或者是潜在的全球恐怖分子的信息库。
法国2012年反恐法规定,如果一名法国公民在国外接受极端主义思想灌输,即使他不是在法国本土长大,在法国也没有违法行为,他也能因恐怖主义罪名被判处10年监禁和巨额罚款。该法案规定执法部门可以对可疑分子进行电话监听和分析其上网记录。德国内阁2015年1月14日通过了公民个人身份证件管理新规定,凡涉嫌威胁德国安全的宗教极端分子将被限制出境并没收现有身份证,以防止他们与境外恐怖组织联系,其他具体措施包括打击借宗教之名实施国际恐怖主义活动行为、限制受“伊斯兰国”等极端组织煽动的德国公民出境、通过立法惩治恐怖主义活动资助者、通过家庭教育等方式杜绝年轻人受极端主义影响,等等。英国采取了多样化的反恐措施,涵盖资金监控、移民资格审查、危险物品管理、航空和核工业安全等领域,其中颇具争议的“控制令”包括电子窃听、限制上网、限制使用电子通讯手段、禁止与他人见面、禁止夜间外出乃至完全禁止离开住处等措施。英国反恐法规定,不仅鼓励、颂扬恐怖主义构成犯罪,甚至连持有可疑物品等都可能按照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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