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哲学视域看现代性问题(2)

从政治哲学视域看现代性问题(2)

马克思不仅在抽象意义上肯定了现代性中的权利自由的价值原则,同时也是在一种批判和超越的意义上来审视此一原则的。具体说来,马克思所形成的批判和超越在于:霍布斯、洛克之后的自由主义哲学家是在自然性的视域内,通过设定“平等的自然人”这一大前提而去为权利、自由及正义作辩护的,而在马克思看来,“平等的自然人”是一个并不真实的理论前提,在资本主义生产结构中,自然的人由于其社会地位和身份的差异而总是处在一种不平等的关系之中,由此使“平等的权利”歧变为“不平等的权利”或“权力”,从而在根本上制造了现代性的悖论与困难,所以,马克思要求通过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和针对资本逻辑的深刻批判去把握人的权利、自由及社会正义问题,从而实现权利与平等、个体性价值与社会性价值的有机整合,并由此彻底克服现代性的悖论与困难,达到人类解放的终极目标。

显而易见,如果说自由主义哲学家是在权利和自由的绝对意义和单向度内去理解现代性及其价值原则的,那么马克思则是以更为辩证、更为综合和更为全面的方式来理解现代性及其价值原则的,这意味着马克思既承接了霍布斯、洛克以来不断推延的现代性哲学话语,又在对现代性根本矛盾的审理和把握中,改写了这种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从而确立起了一个审视和理解现代性的完整理论框架。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在现代性的话语框架内发展一种既与市场经济相契合,又能够为之提供引导的公正理论,一方面要充分考虑“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所可能造成的社会弊病,另一方面也要紧密结合中国自身的文化基因和文化传统。上述要求决定了,要使这种公正理论能够很好地解决权利与平等、个体性价值与社会性价值之间的紧张关系,显然就不能在自由主义的价值基点上,而应当以马克思的现代性话语为指导去构建这种理论,因为不管是极端的自由主义还是趋向平等的自由主义,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权利与平等、个体性价值与社会性价值之间的对立和紧张关系,而马克思则不仅深刻认识到了这个问题,而且其现代性理论,也为克服这个问题提供了不可限量的思想智慧。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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