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我管”离“不是局长”有多远

“不归我管”离“不是局长”有多远

日前,记者接到河南省社旗县群众反映称,当地一家医院,涉嫌违规超剂量使用抗精神病类药物(药品系医生个人私购),致一名怀孕女患者药物中毒死亡。对此,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置若罔闻,面对记者采访,卫生局长声称:“这事儿不归我管”。(11月27日中国网)

这事儿该不该管?《处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而涉事精神科大夫在未通知监护人的情况下,违规开具15日剂量镇静药物给精神分裂症患者本人,致使其一次性服下而药物中毒死亡;再有,这些药品还系大夫个人私下购进。如此管理漏洞昭昭,卫生局长若还能置身事外,真不知这“局长”设了要何用的?

从11月4日事情发生,快半个月过去,面对死者家人的申诉追问,涉事医生躲了起来,卫生局长则干脆宣称“不归我管”。联想到现如今在许多地方热议不休的“医闹”话题,笔者不禁要问:假如没有新闻媒体的闻讯介入,河南南阳的这桩医患纠纷,难道非要逼得死者家属采取过激举动,相关部门才会想到“事归我管”么?而真要到了那种时候,所谓“医闹”的主要责任又该谁担呢?

这一次,局长说的是“不归我管”。于是,我们又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另一则新闻:前不久,贵阳市住建局局长刘朱面对记者关于保障房问题的采访,装怂认熊,伪装成一名普通工作人员,自称“我不是局长”。采访画面在央视播出后,这位“刘局”真的也一语成谶,很快被贵阳官方通报,免去了其市住建局局长的职务。称“不是局长”的当不成局长了,那么说“不归我管”的局长,有没有资格再尸位素餐地“管”下去呢?

很多时候,网络舆情未必想要替代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能;但却不得不说,正是某些官员和部门毫不脸红地推诿塞责,甚至公然撒谎,才迫使舆情汹汹形成巨大“压力”,进而加速了涉责官员的自作自受,要么伤了公信力,要么丢了乌纱帽。就卫生局长“不归我管”的言论,南阳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已明确表态:“县、区公立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时,县、区卫生局长是第一责任人,社旗县李局长的话是极不负责任的。”这句“极不负责任”,蕴意显然“很丰富”。

“不归我管”离“不是局长”有多远?我看是说近也近、说远也远。从本质上来说,两位“局座”如此不拿本职当回事,面对媒体采访,依然习惯性地露出其忽悠众生之能事,莫说是“权为谁用,利为谁谋”了,单单是“情”有多少系在民生民谟上,恐怕也得打个大大的问号了;而就“不归我管”的卫生局长来说,他为什么一点也不顾虑“前车之鉴”,是因为对类似事件早已见怪不怪,还是自信于上级调查肯定会虎头蛇尾、有惊无险呢?

贵阳“不是局长”的局长被免,背后的问题还得查。同样,且不议南阳“不归我管”的局长,最终还能不能仍在局长的位置上“管”下去,人们尤为关注和关心的一个方面是,那些惯于忽悠民情、糊弄民众的官员,其敷衍塞责、缺乏担当的不良作风,究竟是怎么“炼”成的呢?或者说,除了媒体曝光的偶然“中枪”,有关的上级监管部门,能否尽快拿出更为有效的制约手段,使之时刻谨记以群众利益为重,不敢随意造次和胡言乱语?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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