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强调观念因素对国际秩序建设的重要作用。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许多观念如“协和万邦”、“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背”等,无不闪耀着理性哲思的光芒,值得我们继承和弘扬。中国应进一步在国际秩序的主流观念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强调国际制度对国际秩序建设的作用。转型时期,国际矛盾往往围绕对国际秩序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国际规范展开。中国应以完善全球性国际制度的基本规则为着眼点,主动倡议乃至联合主导国际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新国际制度的建立,提高国际议程创设能力,成为全球规则的全面参与者和积极制定者,以制度建设促进国际秩序重塑,并有效维护和促进中国国家战略利益。与此同时,要强调联合国的作用,并积极推动联合国改革,以确保联合国作为国际制度基础的权威地位。
第四,强调以东亚秩序建设为基点。中国应充分认识中国崛起的地区效应,有效降低中国崛起的负面冲击力,促进地区稳定与共同发展,完善东亚共同体的“中国论述”,推动地区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致力于以汇聚共同利益为基础开展开放透明的东亚共同体建设,通过制度性化合作发展东亚利益共同体,创立责任共担、大国多担的责任共同体,大力促成东亚命运共同体,培育并巩固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之上的平等、合作、互利、互助、开放的东亚秩序。作为东亚关键的利益攸关方,中国迎来为地区和平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中国承担地区责任,以大有作为为目标,以力所能及为条件,以循序渐进为原则。与此同时,地区事务纷繁复杂,各国利益诉求不一,唯有逐步建立责任共担、大国承担重要责任的责任共同体,地区合作才能有更为牢固的制度化基础,地区命运共同体的意识才能逐步强化。有鉴于此,中国要深化对地区公共物品的认识,与各国一道确立地区和平发展的目标,客观评估地区国家的根本利益诉求,既能够做到雪中送炭,又能够实现共享繁荣,从而深化东亚命运共同体意识,实现东亚秩序的重塑。
第五,积极承担大国责任,树立负责任的、建设性的、可预期的国际秩序塑造者形象。在国际社会大转折的时代,基本道义原则的价值不会泯灭,而是在提高。加强国家间合作与协调,维护国际道义,维护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树立道义大国形象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国家利益扩展到全球的前提条件。中国正在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地区大国向世界大国迈进,在全球和平、安全、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中国进一步塑造国际社会中负责任大国的形象,提供更多的全球性、地区性公共物品,成为国际秩序负责任的建设者和塑造者。
(作者系同济大学中国战略研究院院长、同济大学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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