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观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很多党员干部出于规避责任和风险的考虑,产生了消极抵抗的思想,其中最为人们所熟知的就是不作为心态:既然干事存在风险,索性少干、不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单位,“不敢贪腐,也不干活”;对群众,“不拿好处,也不办事”。这些负面想法和做法的蔓延,影响了整个干部队伍的公仆情怀,懒政、庸政也随之而来。
河南省纪委在作风满意度的调查中曾询问,“您认为当前当地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方面哪些问题最突出”,62.0%的人表示是“不作为、慢作为”问题,50.3%的人认为是“事难办”问题。
面对这样的“不为”心态,有什么办法能够破呢?严肃考核机制或是行之有效的策略。“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政府部门必须恪守的原则。在干部考核上,科学设置考核标准,避免“干多干少一个样”。在干部任用上,体现“为担当者担当”,避免“干活越多,得罪人越多”。
—— 点评:从以前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到如今“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都是不作为现象。必须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克服“不为”观念,把履行岗位职责作为个人应尽的义务。
“敷衍”心态:对上级和群众两头忽悠
在“八项规定”三周年之际,有媒体报道,有的为民办实事通道徒有虚名,实事虚做。“市长热线”将市民投诉反馈给部门,却被一些人对上级、对群众两头敷衍;有的把材料汇报当做成绩,虚事实做,把说的当成做的,把想法当成现实,把思路当作成绩,在一些地方形成了“材料政绩”和“统计政绩”的现象。
其实关于各类政府网站或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的“僵尸”化,很多人深有体会。虽有设置,但却是摆设儿、样子货。通过这些渠道想反映一点情况,要么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要么就是永远不变的“您的问题已收到,我们会尽快处理”,然后接着杳无音讯。
这样的敷衍、搪塞举动,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严重破坏着干群关系。
还有一些“忽悠”是联动产生的,问题出在下面,根子往往在上面。上面决策时的官僚主义,往往会导致基层落实时的形式主义——拍脑袋的决策,基层落实不了,只好弄虚作假。
—— 点评:以形式主义应对形式主义、以形式主义应对官僚主义,习惯于打擦边球、搞蒙混过关,这是典型的“忽悠”心态。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工作责任心,杜绝投机取巧,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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