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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德贵:汲取国学精华 躬行“三严三实”(4)

三、认真破解人生命题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讲话精神,就是要解决好“三做”的问题——做人、做事、做官。党员领导干部第一是做人,第二是做事,第三才是做官。也就是说,做人是第一位的,做事是第二位的,做官是第三位的。学会做人才能成事,方可为官。认真解决好“三做”问题,应该是每一个共产党人所面对的永恒的人生主题。下面我针对“三做”问题谈谈个人的思考和观点。

第一,谈做人。堂堂正正做人,不正之风不染。具体说,做人的标准有五点:第一,做一个好人;第二,做一个能人;第三,做一个境界高尚的人;第四,做一个处事有度的人;第五,做一个人见人爱的人。尤其作为领导干部,最重要的就是要解决做人问题,并且要做好人。

第二,谈做事。踏踏实实做事,投机取巧不干。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所以,共产党人做任何事情都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共产党人做任何事情都要高标准、严要求、出精品、出效益。

1.党员和领导干部做事的五条标准。一是想干事,要有这种状态和激情,想干就有激情;二是会干事,要有这种能力和胆识,会干才能出成果;三是干成事,要有这种追求和效益,成事才是终结;四是不误事,要有这种底线和坚守,误事必须要提防;五是好共事,要有这种品质和修养,合作成就未来。

2.党员和领导干部成事的五种能力。通过“三严三实”的教育,作为领导干部,要着力提升以下五种能力:一是战略思维能力,就是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思考问题,来放眼未来;二是辩证思维能力,学好辩证法,万事皆有度,对于很多事情都需要用辩证的思维去分析;三是创新思维能力,就是要打破常规、不拘一格,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四是统筹全局能力,主要是宏观驾驭和整体协调方面;五是岗位胜任能力。

    3.四类干部将走下领导岗位。2015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次对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问题做出了实质性的规定,内容共19条,自2015年7月19日起施行。规定的施行向全社会传递出一个重要的信号,那就是,领导干部不再是铁饭碗,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开始进入一个新的状态。或者说,“新常态”一词也可以引入到干部选拔任用上,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干部选拔任用的“新常态”——能上能下。也就是,该上的上、该下的下,一定要形成这样的选人用人的机制、环境和氛围。规定的实施,意在解决“上”和“下”两个方面的问题,重点是解决“下”的问题。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历了三十多年,应当说成效还是很大的,特别是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方面,一大批优秀领导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但是实事求是地说,关于领导干部“下”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上去了就下不来,也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因此,要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把那些占位不管事、在岗不出力的干部和作风不正、品行不端的干部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为德才兼备的好干部干事创业搭建舞台、拓展空间。规定特别指出,要重点解决好四类干部“下”的问题:一是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二是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三是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四是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以上是《规定》中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当进行调整的其中四点内容。

责任编辑:张一博校对:田甜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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