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良性发展?(3)

如何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良性发展?(3)

需求方困境——科技成果投融资能力较弱

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是一个新兴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总体上还处于发展初期,因此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后盾,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的快速发展。但是,目前北京市文化科技企业的投融资能力大都比较弱,自发对接有难度,发展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融资困难、资金不足成为制约我国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发展的瓶颈和难题。

一方面是由于投融资渠道单一。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仍然是目前文化科技企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虽然我国正积极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文化科技企业的贷款力度,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文化科技企业的贷款难度仍然很大。

第一,贷款期限。不同类型的文化科技企业资金需求期限各不相同,大企业对中长期贷款需求较大,中小企业则对短期贷款需求较多,而银行大多倾向于提供3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这就为中小企业贷款增加了难度。

第二,贷款审批。由于文化科技企业的资产主要以无形资产为主,而且产品的市场需求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致使金融机构在对其进行资产、盈利能力评估时难度较大,贷款审批周期往往比较长,甚至有超过四成的审批需要半年以上。

另一方面是由于文化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仅投融资渠道较少,而且在申请补贴、税费减免和扶持资金时往往门槛较高、手续繁琐。很多中小企业普遍认为,政府的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扶持资金是“小企业不敢想,大企业拿了也意义不大”,更有绝大多数的文化科技企业从未享受到政府专项资金的资助。之所以出现投融资能力不足、资金匮乏的现象,原因有两点:

第一,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相关的认定标准尚未确定,而且市场需求具有不稳定性。基于安全和收益性等因素的考虑,无论是资本方还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投资文化科技企业时都有所顾忌,而更倾向于投资具有更高收益、更强稳定性的企业和项目。

其次,现有的投融资渠道过窄,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可供企业选择的仅有银行贷款、股市融资、私募融资等有限的几种方式,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过分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渠道的单一。因此,积极采取措施拓宽文化科技企业的投融资渠道,提高投融资能力,是当下我国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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