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4)

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4)

四、大力推进创新驱动战略,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推动创新中的作用,着力解决创新环境欠优、创新支撑发展能力弱、人才瓶颈制约明显、科技与经济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

(一)培育发展新动力。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机制蓬勃发展,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升项目工作水平,在继续扩大有效投资的同时,注重优化投资结构,以重点项目为牵引,着力增加对基础设施、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的投资比重,大幅增强省内投资品的供给能力,着力解决我省投资率高、但综合拉动效应不够的问题,形成对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有力支撑。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创新投融资方式,推广PPP等新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认真落实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着力扩大消费规模,引导消费向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加快消费性服务业发展,开发传统消费的潜力,积极培育消费金融、网络购物、绿色出行、社会养老、医疗保健等新兴消费热点,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优化城乡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发挥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优化品种结构和市场结构,扩大新能源、新材料、特色轻工、农畜加工和文化产品出口规模,增加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高特色优势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二)开拓发展新空间。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以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引领,积极构建“三区一带”农牧业发展格局、“一轴两群(区)”为主体的城镇化工业化格局,促进产业集聚布局、人口集中居住、城镇集群分布,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推动前沿技术、高端技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合,实现传统优势产业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发展,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广新型孵化模式,促进传统组织方式和商业模式创新、规模化生产和个性化消费对接、管理方式和营销模式变革,提升分工合作的水平与生产效率,增强孵化器运营效果。加快开放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开展“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实施大数据战略,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动供应链、物流链、价值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

(三)打造发展新优势。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形成政府支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快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优化创新基地和研究力量布局,完善科技专项、引导基金管理,增加研发投入。引导组织好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加大对高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实施科技型和高新技术企业“两个倍增”工程和科技“小巨人”计划,加快推进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西宁、格尔木创新型城市建设,形成若干创新基地和创新集群。继续实施农牧业“1020”重大科技支撑工程,推动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迈出新步伐。鼓励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聚焦产业升级和链条拓展,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攻克一批亟待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在若干优势产业领域抢占科技制高点。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研发机构,推进技术、管理、业态及模式创新,实现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积极作用,鼓励在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的同时,更加注重应用对策研究,积极参与企业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项目研发和技术改造,促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优势互补、科技资源共享、利益和风险共担。支持高校及科研院所创办科技型企业。抓紧建设青海大学国家科技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整合科技资源,建立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机制,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培育壮大科技中介机构,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实现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的双向互动、良性循环。建立全省统一的科研项目申报网络平台,完善监管、验收、评价机制。

(四)构建发展新体制。建立完善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推进简政放权,持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促进各种要素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增强国企的活力、带动力和抗风险能力,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通过市场途径加强资源整合,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优化运营模式,增强盈利能力,提高企业效益。激发企业家精神,建设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统一完整、法制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继续注重改善民生的同时,更有效地支持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培育新税源,着力解决我省财政支出规模大、但对经济发展拉动力不够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优先选择创新产品、绿色产品、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以及鼓励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创新知识产权质押、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等金融工具。发展差异化金融服务,积极对接国家发行专项债政策,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不断优化资本结构。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促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和做大做强,更好发挥融资性担保平台和信用平台的作用。

(五)健全人才新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人才强省战略,整合衔接“昆仑英才”、“昆仑学者”、人才小高地等计划,以增强创新能力为导向,启动实施“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和智力的短缺问题。充分利用省内、省外两种资源,坚持盘活存量与扩大增量并举,通过对外引进和自身培养,重点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管理等领域,汇聚1000名左右拔尖领军人才。制定在福利待遇、职务职称、住房补助、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条件,健全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多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鼓励企业、高校、医院及科研院所通过项目招标和科研合作吸纳领军人才,完善“专家+项目+基地(站)”的服务模式,设立“青海人才工作伯乐奖”,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和有利于出成就、出业绩的体制机制。在重视高端人才的同时,还要大力培养数以万计的中端和初级人才。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建立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配套、省内培养和省内外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产业园区设立实训基地,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到国内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学习深造,全面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让企事业单位真正成为各类人才的集聚地和发挥作用的主战场。在全社会努力形成人人都做贡献、个个都能成才、行行都出状元的生动局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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