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五、注重统筹协调,提升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

坚持区域协同、城乡统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协调政策、项目和资金,重点解决区域城乡发展差距大、新型城镇化水平较低、社会文明程度有待提高等问题,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断拓展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充满生机、协同共进的发展空间。

(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合理优化布局,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完善差别化发展政策,健全分类评价考核体系,构建空间有序、生产高效、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美好家园。提升“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加快东部城市群建设,把西宁市建成我省现代化中心城市、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把海东市建成兰西经济区产业基地、高原现代农业示范区,实现西宁、海东一体化发展。推动海西加快转型发展,建成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城乡发展一体化示范区。突出环湖地区特色化发展,建成全省生态旅游、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示范区。更加注重青南地区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建成国家重要的绿色生态产品供给地、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把“两带一线”打造成重要特色农牧业走廊、新型工业走廊、水电开发走廊、生态旅游走廊和丝绸之路开放带、城镇化发展带。推进我省与川甘交界地区的平安与振兴工程,实现互联互通提速、教育发展提质、社会治理提效。加大对藏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把发展建立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基础上,不断增添内生动力,实现共同富裕。

(二)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动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提升质量的基础上,使城镇化率达到全国水平。牢牢抓住国家加快中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的机遇,进一步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突出城镇的产业支撑和人文品质,重点推进东部城市群建设,加快壮大格尔木、德令哈、玉树等区域性城市,积极推进县改市,集中打造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区位优势突出、产城融合的美丽城镇,走出一条以人为本、科学布局、城乡统筹、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具有青海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积极发展县域经济,重点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和产业园区,促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牧区服务业发展,拓展农牧民增收渠道,提高在全省经济格局中的贡献率。加快建设高原美丽乡村,统筹实施规划编制、村庄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兴业富民、创新行动计划,加大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力度,建成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宜居乡村。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科学编制村镇总体规划,衔接城镇规划和周边乡村规划,提高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牧区延伸。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政策,维护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统筹的新型城乡发展格局。

(三)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牢牢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人民,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反分裂斗争宣传引导,进一步弘扬青海精神,构筑各族群众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开展“五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群团组织在创建中的作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新风尚,破除落后观念和封闭意识,树立现代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各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惠民工程,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抓好优秀作品创作生产,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保障基本文化权益,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具有青海地方特色的新型智库。支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与科技、金融、旅游等深度融合,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发展体育事业,推动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抓好新闻宣传,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培育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健全舆情引导机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深入挖掘和推广先进典型,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展示青海良好形象,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四)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坚持党管武装。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注重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工作运行、政策制度体系,持续加强联建共建、拥军助军等工作,努力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促进军民信息、技术、人才、装备、文化和社会化保障等双向流动。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密切军政军民团结,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支持武警部队建设和发展,有效进行反恐处突和抢险救援。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筑牢军警民团结的坚实根基。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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