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

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长期以来,受粗放式管理思维的影响,以地方政府为主要角色的社会各界在进行社会治理时习惯运用笼统的、模糊的处理方式,导致“大差不差”、“最后一公里塌陷”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因此,要想克服社会治理中的短板,必须牢固树立“精细化”治理理念和方法。

把握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内涵特征

目前,对于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内涵界定还没有统一的认识,我们在梳理分析现有文献和总结社会治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初步认为其基本内涵可以界定为: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引入精细化理念与原则,利用专业的治理方式、标准化的手段、更科学的监测评估方法、更低的成本,实现更优质、更关注细节和更加人性化的治理效果。即按照精细、精确、精益的原则,以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思路,实现社会治理理念、制度、手段和技术的精细化,实现社会治理活动的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管、高效能运作、科学化评估。基于以上认识,社会治理精细化至少应有以下七个方面的特征。

治理理念先进。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利民、便民、惠民为原则,以公民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自觉地关注民生、发展民用、维护民权、保障民利。

治理主体多元。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的主导、引导和推动作用,鼓励社会各方面的协同和配合,支持公众个人的积极参与,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治理资源集约。打破地方和部门界限和条块分割,实现社会治理资源特别是执法资源的集约化配置、系统化整合,致力于建立覆盖盲点和真空的治理体系,避免治理交叉,杜绝推诿和无效治理。

治理流程精密。重视治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并做出最优设计和全程监管,确保各环节、各流程无论是信息互通共享还是资源流通运用都能统筹联动、步调一致、无缝对接。

治理手段专业。社会治理各系统运用专业化人员及专业化技术手段,有效遏制治理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实现科学治理和高效治理。这也是实现治理细节化、精准化与人性化的基础。

治理成本精算。通过提升治理方式的科学化水平,以及公共预算和财政管理精细化等降低社会治理成本,遵从低投入、低消耗、高效率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治理中的资源浪费,避免高投入低效益。

治理效果显著。社会治理最终要体现在效果上,缺少效果的治理是低效治理,甚至是无效治理,更甚者是负效治理。社会治理精细化追求治理效果的最大化和最优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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