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指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极大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国家治理提供了治理空间、治理技术和治理平台。
一、互联网有效构建了国家治理开放平等的公共空间
开放多元和透明平等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特征,互联网有效构建了开放平等的公共空间。
1.互联网有效扩大了现代国家治理的参与主体。统治——管理——治理,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主体多元化,包括政党、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现代治理主张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应参与协商,使公共管理活动取得公众最大限度的同意和认同。社会各方参与的“共治”模式,是现代国家治理的根本之道。但实践中受诸多因素限制,普通民众无法直接参与。
互联网可以为不同主体参与现代国家治理提供开放平等的公共空间。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对立法和公共政策以及社会公共事务发表意见,从而使治理主体从政府管理人员扩展到个人——普通民众都能参与到决策之中,为在线互动、协商合作提供人人平等的内在品质。互联网以其无处不在的“虚拟公共空间”解决了“屋子里装不下”的现实问题,参与人不需要“现实在场”,只要动动鼠标,就可以表达观点。这大大促进了利益表达、参与协商渠道的畅通,有利于整合、凝聚各方诉求、智慧和力量,形成社会共识,使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迸发;推动政府重大决策的“决定——宣布——辩护”模式向“参与——协商——共识”模式转变,实现合作共治与保证决策科学民主,使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形成多元治理、共襄伟业的强大合力。
2.互联网极大促进了现代国家治理的透明公正。公开透明是现代治理的应有之义。民众有权获得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的信息,包括立法活动、公共政策、行政预算、公共开支等有关信息。透明程度直接关系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公正化。互联网极大促进了现代国家治理过程的透明性和结果的公正性。借助互联网,党委政府通过建好用好门户网站,建立自己的“发布厅”“工作室”“访谈间”,依法、及时、准确、充分实施信息公开,使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工作流程透明。而网络协商的过程可以“全程直播”,协商的结果可以当场公示,这使参与者不得不考虑提出某项动议的合理性与公正性,履行民主决策的道德责任,阻止政策制定的“黑箱操作”和“幕后交易”,为提高协商民主的公开透明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同时,互联网促进了现代国家治理参与主体的权利平等。现代治理中,不仅所有受决策影响的人都应参与进来,且须确保他们具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以表达其利益诉求和重大关切。互联网赋予了普通民众与政府管理人员平等的主体地位、表达权利和参与机遇,形成了“电子人”之间话语权上的相对平等。因此,互联网有效克服了普通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不知情、无法表达、难以参与、话语权不平等,因而其意志和利益在立法和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往往得不到充分体现和维护的弊端,有力促进了国家治理的公正性与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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