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乞丐,亵渎的不仅仅是爱心!(3)

职业乞丐,亵渎的不仅仅是爱心!(3)

摘要:大家在广东珠海购物逛街、观赏景点等时,有时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乞讨“派”--老年派、卖艺派、“学生”派、卖惨派等。在今天召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研讨会上,摸底多次的香洲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人绝大部分都是职业乞丐,收入颇丰,“日薪”少则二三百元,多则一两千元,甚至有“年薪”高达三十万元的乞丐,在珠海渔女景点,有多位市民还目睹开宝马车过来"乞讨"的职业乞丐。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乞丐“职业化”是对善良的欺诈

乐善好施,行善积德,无疑是人世间最美好的品德之一。或许大家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当遇到乞丐沿街乞讨时便会心生怜悯。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被触动,会怜悯,说明我们的心是热的,没有变得麻木。然而,近些年来所谓的“乞丐”令人们大跌眼镜。有些明明生活得很好,却假装成“乞丐”乞讨,利用人们的善良之心,行欺诈之实。

这样的报道也屡见不鲜,在北京地铁站“乞丐”换装进入地铁行骗。他们放着刺耳的音乐声,从列车的一头蹒跚地走向另一端。原本就拥挤不堪的地铁上,加之乘客为了避乞丐而远之就更加拥挤了。先不说他们是不是名副其实的乞丐,单就他们的行为来说已经严重影响了地铁交通秩序,已经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何况其中很多都是“伪乞丐”,能够想到“换装”蒙混进地铁站的想必真正的乞丐是做不到的。

诚然,乞丐伸手要钱的确是一件相对轻松的“赚钱”之道,但此“道”非彼“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的“道”是道义的道,而并非只是一种途径。那些妄图不劳而获,利用人们善良来赚钱的人与黑心商人无异,他们是在拿自己装出的可怜来欺诈人们的善良还有金钱。欺骗金钱暂可理解,欺骗感情罪不可恕。不知道那些在乞丐“外衣”下的行骗者他们拿着骗来的钱消费是否心里有愧,晚上又能否安然入睡呢?

对于乞丐“职业化”这一现象要加大治理力度。地铁站、商圈等人流密集区域要加大排查力度,筛选“假乞丐”并予以打击和处罚。此外,设立举报热线,让借乞丐身份行骗之徒无处遁逃。依法打击乞丐行骗行为,不要让假乞丐伤了善良人的心。

【启示与思考】

公众的共同质疑往往是理智的,对职业乞丐一边倒的谴责值得有关部门深思,因为职业乞丐的存在着实带来了很多隐患。一方面,不靠实际靠演技,这些职业乞丐通过佯装打扮,普通人不太容易分辨的出,进而被其骗取同情心,赔了钱财又伤心,是社会公众因为警惕心渐渐地失去救助别人的勇气;另一方面,这些职业乞丐屡屡得手,会进一步滋生不劳而获的不良心理,从而出现更多地好逸恶劳之徒,而且“救助钱”被这些人占领,不仅让捐助者伤心,也让这些所捐钱物无法去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手里,是一种资源浪费,不利于社会文明的建设发展。

可以说,职业乞丐的大量存在弊端重重,危害多多,而公众对其的抱怨和质疑也是不绝如缕。然而,现行法律只是对违法乞讨有一些规定,但相关政策在原则性方面偏软,并且没有明确针对职业乞讨的规定,使得落地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政策真空。所以,笔者觉得,破解职业乞丐“难题”还需制度发力。

正所谓:“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建章立制非常重要,牛栏关猫绝对不可。乞丐与职业乞丐的区别是极大的,乞讨与违法乞讨的目的是不同的,法律条文亦或相关政策要对其进行更细化、更权威、更全面的说明,从而更好的引导乞讨行为,促进正确健康救助风气的形成。此外,还要建立对职业乞丐尤其是诈骗式乞讨的监管、曝光和打击制度,让职业乞丐的不道德、不守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进一步修订相关法规,使相关部门有相应执法权,从而清除散布在各地的职业乞丐,还社会一片清净,还公众一片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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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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