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法治中国的十件大事(2)

2015法治中国的十件大事(2)

立案登记制改革破解“立案难”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5月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正式由立案审查制转变为立案登记制。同时,为规范登记立案程序,提高立案工作效率,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接收诉状、当场立案、告知补正、诉讼费收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统计,实施改革首月立案登记超百万件,同比增长29%。截至7月31日,全国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378万余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从根本上解决了“立案难”问题。

重特大贪污犯终身监禁坚守刑罚底线

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规定重特大贪污犯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贪污受贿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实行“终身监禁”,首要目的就在于用制度封堵“提前(钱)出狱”的可能,在刑事司法的最后一个环节坚守司法公正的底线,让其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贪污受贿犯罪是职务犯罪中性质最为严重的两类犯罪,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在逐渐减少、控制死刑的前提下,出台死缓限制减刑、假释这样的规定,既能体现惩处腐败的从严一面,又能达成控制死刑的目标。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限制减刑、假释终身监禁,也彰显了党和政府坚决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顺应民意。

为27万律师撑开执业保护伞

2015年9月,备受法律界关注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全文正式公布。这次由“两院三部”联合出台《规定》,在律师事业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促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律师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重要角色之一,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律师已达27万多人,律师事务所已达2万多家。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司法制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律师业的发达程度、律师权利的保障水平都堪称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晴雨表,折射出一个国家的法治文明水平。期待《规定》的公布实施,能真正为27万律师撑开权利保护伞。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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