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法治中国的十件大事(3)

2015法治中国的十件大事(3)

特赦开启法治文明新篇章

尘封40年之久的中国特赦制度终于重启。2015年8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特赦令,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对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

根据主席特赦令,对依据2015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特赦可以使这项古老的中华法治文明进一步发扬光大,创新宪法实践,积累德政,展现执政自信,彰显刑罚的人道主义。

尽管本次特赦只针对四类罪犯,但特赦实践彰显出的刑罚人道主义和国家的德政,无疑将产生辐射全社会的感化效应,有利于形成举国上下尊崇宪法、践行宪法的社会氛围,也将有利于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特赦制度的重启,开启了尊崇宪法、宽严相济、慎刑恤囚的中国法治文明新篇章。

红色通缉令让外逃贪官全球无处遁形

2015年4月,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布了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的红色通缉令。

这是我国首次集中公布外逃人员信息。曾致浙江官场上百人被查的“女巨贪”杨秀珠名列第一,部分未被通报落马,但“消失”已久的官员亦在列。

红色通缉令将让外逃贪官在全球无处遁形,外逃贪官逍遥法外、逍遥海外的日子终将一去不复返。红色通缉令发布彰显中国强力反腐的决心,释放出对外逃贪官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意味着中国海外追赃追逃行动在提速,海外再也不是腐败分子的“避风天堂”。

新版大气法为驱散 雾霾带来“清风”

经过三次审议,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27年后首次大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不仅在法条数量上几近翻一倍,内容上也基本对所有现行法条作出修改,其中不少规定凸显从治标走向治本的立法思路。

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是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大修的鲜明特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被公认为是近年来中国环境违规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129条,涉及法律责任的条款有30条,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大大提高了这部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是本次大气法大修的主要亮点。尤其是对重点区域联防联治、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都作出了明确要求。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专设一章,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作出规定。京津冀地区一直是大气污染的重灾区,加强联防联控治霾势在必行,而加强京津冀三地的立法协作,将联防联控治霾纳入法治轨道,才是治本之策。

期望新版大气法能够真正成为管用有效的史上最严大气法,让大气法真正长出牙齿来,并让大气法的牙齿真正发挥威慑力。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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