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记者:鉴往知来,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首先要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有一个科学认识。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十二五”以来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吉宁:“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以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为重点,坚决向污染宣战,在产业结构偏重、经济总量快速增长、能源消费总量持续攀升、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发展压力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成绩来之不易。
全力推进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国务院发布实施“大气十条”“水十条”等重大行动计划,以坚定的决心和扎实的行动,还新账、补旧账,大力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目前,我国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由2005年的5200万吨增加到1.75亿吨,已成为全球污水处理能力最大的国家之一;煤电机组脱硫设施安装率达96%以上、脱硝设施安装率达到87%,电厂煤耗已达世界先进水平。2014年,全国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超过600万辆,超过2011—2013年三年的总和。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在这么短的时间,用这么大的工程和投入治理污染。“十二五”期间,我国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减排最明显成效之一是我国酸雨面积已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水平。2014年,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1%,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比例由2010年的15.6%下降至9.2%,大江大河水质稳步改善。
坚持预防为主、守住底线,推动转方式、调结构。预防是环境保护的首要原则。我们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编制划定方案并开展试点,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将这项工作列入省级政府任务。相继完成五大区域、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评,涉及全国25个省近180个地市,涉及全国一半以上国土面积和人口以及40.9%的经济总量,为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项目环境准入提供重要支撑。国家层面开展360多项规划环评,83个产业园区的重点产业规模、功能布局得到优化调整,沿海港口避让各级自然保护区34处,水电开发多保留1170多公里天然河段。这些工作为我国长远发展留下了不可替代的生态资源。在项目环评方面,加快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审批,国家层面审批项目环评文件1150个,否决150多个不符合条件的项目环评审批,涉及总投资7600多亿元。加大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2011—2014年,全国淘汰钢铁1.55亿吨、水泥6亿多吨、造纸3266万吨,分别是“十二五”目标任务的1.6倍、1.6倍、2.2倍。
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农村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成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大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修复工程。我国森林覆盖率由本世纪初的近16.6%上升为2013年的21.6%。建成自然保护区2729个,总面积约占陆地国土面积14.8%,85%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深化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措施,组织三批共23个省(区、市)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截至2014年底,5.9万个村庄完成整治任务,1.1亿农村人口直接受益。“十二五”前四年已解决2.81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依靠制度和法治加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将以“1+6”方式推进。“1”就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6”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等6份配套文件。新《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1—10月,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521件,罚款数额4.2亿多元;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5284件。由单纯“督企”向综合“督政”转变,环境保护部组织对30个市(区)开展综合督查,约谈15个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环境司法取得重大进展。2013年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总计706件,超过以往十年总和。2014年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180件,超过上年2倍。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纪念活动,应用各种媒介手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和参与范围。2015年6月5日,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仅3个月就接到6千余条举报信息。
记者:这些成就还是挺让人振奋的。但不可否认,环境治理还须下大力气。在您看来,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陈吉宁:总体上看,我国环境保护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问题长期累积叠加,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环境质量差。以公众比较关注的大气环境质量为例,虽然总体上大气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但2014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中,145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占90.1%,重污染天气仍频繁发生。2015年11月初开始,东北地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这既有不利气象条件的原因,也说明我们的污染治理还很脆弱。空气重污染的成因很复杂,相关科技支撑还有待加强。与此同时,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不及时,一些城市存在前期预警不到位、应急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社会反响很大。
污染物排放量大。我国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都在2000万吨左右。要实现环境质量根本好转,这些污染物排放总量至少要下降到百万吨级水平。与此同时,总量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更趋复杂。一些没有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依然在持续上升,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进一步显现。
生态受损严重。世界自然基金会发布的《中国生态足迹报告2012》显示,我国生态足迹增加的速度远高于生物承载力的增长速度,是生物承载力的2倍以上。海河、黄河、辽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高达106%、82%、76%,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水资源开发生态警戒线(40%)。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长江中下游的野生中华鲟,已从上世纪80年代的几千尾减少到仅存百尾左右,野生种群面临灭绝危险。
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更加突出。我国是全球第二大化学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化工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主要以基础化工为主,落后产能仍占较大比重,布局总体呈现近水靠城的分布特征。突发环境事件处于高发期,今年前三季度,我部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65起。特别是天津“8·12”爆炸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环境安全意识必须始终牢记,环境安全防线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区域环境分化趋势显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东部一些地区进入工业化后期,部分环境质量出现好转态势,但中西部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重工业集聚发展阶段,很大程度上仍在复制东部过去的发展模式。从项目环评审批的情况看,中西部地区重化工项目投资持续攀升,相关产业自东向西转移的趋势已经比较明显。如果处理不好,西部有可能重复东部一些地区污染严重、生态受损的状况。西部是中国的生态屏障和“水塔”,生态环境敏感度高、监管能力弱,一旦出问题,将会是灾难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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