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僧尼泛滥不应该

街头僧尼泛滥不应该

假扮僧人,四处找人说缘、“赠送”护身符,再索要钱财,该现象在许多城市屡见不鲜。近年来,泉州也出现过假冒僧人骗取路人钱财的情况。日前,泉州市区街头出现5名自称来自“开元寺观音殿”的“尼姑”,他们是如何行骗的?市民该如何识破她们的伎俩?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调查。(1月13日《泉州晚报》)

僧尼街头化缘古时常有之,因为它是僧人自养的主要方式,然而时至今日的街头化缘却成为不折不扣的诈骗,一种犯罪行为。虽然都说,话不能说满,事不能做绝,但僧尼街头化缘就是违法违规的行为,在这一点上没有一丝误判的可能。

为什么可以如此坚定这种说法,主要基于僧人不得私自外出化缘。按照汉传佛教的仪轨,和尚、尼姑是不允许在寺庙以外的地方化缘、兜售开光卡、护身符的,况且现在寺庙香火和信众供养已经较好地解决了他们的自养问题,因此街上出现的基本都是假僧人,即使有个别持有戒牒的僧人,也是违反教义教规的。如此看来,街头僧尼要么是假的,要么是违规的,总之没一个是好的。

既然街头化缘的僧尼都是假的,那么为何他们还敢在闹市活动,并且让许多市民上当受骗呢?追其根源是这些人抓住了人们佛教知识匮乏,利用公众的好奇、恐惧、寻找寄托的心理行骗。如果在心理分析上,假僧尼算是精准到位,但是在骗术操作上却是低级庸俗。例如事件中“尼姑”化缘,给钱的人就会得到菩萨保佑,不给钱的人就会得到诅咒,这样意图明显的索财技术实在称不上高明。

之所以假僧侣泛滥还有一重要因素,那就是对于冒充僧人这一行为的定性,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对此我们也不必惊慌失措,因为冒充僧侣的人都是以骗取钱财为目的,假僧人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诈骗、招摇撞骗等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都应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制裁。

对于我们普通市民而言,遇到假僧尼行骗的行为时,首先是不相信,其次要勇于揭露、积极报警,让他们没有藏身之地,以杜绝这种丑恶现象。

假僧尼行骗的行为实质上是最容易防范和打击的,无论从常识方面还是从法律角度,假僧侣行骗都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不应该如此泛滥。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未经本站证实,仅供读者参考。】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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