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将建北京行政副中心的消息尘埃落定,如何建设一个宜居宜业的新城?行政副中心的建设要遵循哪些边界?怎样才能避免过去的城市病?政协北京市十二届四次会议于1月20日正式开幕,多位参会委员就此提出建议。
对行政副中心进行“专案立法”
市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认为,行政副中心建设,首先要有立法保障。采用“专案立法”的形式,推进行政副中心建设的地方立法, 依法明确新城开发建设主体、建设资金使用、开发程序、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等事宜。
伴随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为破解大城市病问题,建设城市副中心将成为未来我国特大城市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而国内城市副中心往往是由市级政府直属负责。目前我国还未针对新城建设或城市副中心建设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作为北京市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和我国特大城市治理城市病的有效探索,可以据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先行制定北京行政副中心建设地方性法规,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对市行政副中心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拒绝“摊大饼” 重视空间隔离
宜居宜业的行政副中心,要摒弃过去“摊大饼”的发展模式,这成为不少委员的共识。
连玉明说,要避免“从内向外摊”变成”从外向内摊”。
在行政副中心建设过程中,要实施空间管制,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严格限定边缘地区、城乡结合部、近郊区、农村地区的开发强度,划定城市增长边界,避免粗放扩张式增长,走内涵式集约发展之路。其次,也要避免空间连片发展。行政副中心外围要进行空间隔离, 加强与城市核心区的绿化隔离带建设,避免由外向内摊大饼。同时,还要避免由外再向外摊大饼,处理好通州与外围城镇 (燕郊、香河、大厂等地区)空间关系、错位发展,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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