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城市管理工作开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药方”。《意见》要求,在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保证执法公信力等层面规范执法制度、改善执法方法,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各地城管部门只有严格落实中央要求,才能自觉让依法履职的理念、文明执法的要求、为民服务的宗旨融入每一次执法行动中。
城管人员执法简单粗暴,不仅败坏政府部门和城市形象、破坏法治氛围,还加深社会矛盾。就兴义这次事件来说,据当地有关部门回应,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控制好情绪引发冲突。
很多时候,城管执法面对的纠结是城市病的体现,而执法尴尬的根源则在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授权和制度保障。近些年,城管执法工作中职责边界不清、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凸显,执法部门和公众对改善城市管理、提升执法水平都有迫切的需求。
依法履职才能让人心服口服,才能修复公众信任。心中有法、行动依法,做好对流动摊贩的服务、指导和教育,才能化解对立情绪,规范摊贩经营活动,确保城市功能健康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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