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的核心 是提高民众福利水平
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但不少地区在城市市政管理、交通运行、人居环境、应急处置、公共秩序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城市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因素,其核心是用较低的成本来提高全体人民的福利水平。所以说,今日与以往不同的是,在经济新常态下,城市管理者增强服务质量变得尤为重要。基于此,城市管理必须要有法律保障,其中执法问题最为重要。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在城市管理中,要把严格执法和为人民服务相结合。在执法中既要转变理念更要接地气,应积极倡导公众参与社区自治,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这样才能真正营造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氛围。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尤其是智慧城市建设,其落脚点就是服务于民生,提高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其根本目的是让城市居民利用比较低的成本,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从这一角度来讲,《意见》将会成为提升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性文件。《意见》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框定了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还要求科学制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统筹解决好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加强对城市的依法管理,有助于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使得城市管理更加规范化。同时,也将大大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增强城市管理执法者的服务意识。城市管理走上正规化轨道,城市发展才会日益精进
执法不尴尬 城市更美丽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迅速出台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可见中央对城管执法的高度重视。“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看的城市规划、再完善的城市管理制度,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执法,很难落地生根。然而在过去,城市管理执法由于种种原因,很难适应城市高速发展的需要。《意见》明确的种种制度,直面城市执法尴尬,无疑将对城市管理执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遵循。
城管队伍自诞生之日起,地位就有些尴尬。在国家层面,一直没有一个主管部门,其导致的结果是涉及城管权利义务没有一个明确且统一的标准,城管到底该管些什么、怎么管,也只是各地自行探索,因此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争议也就在所难免。此次中央出台的《意见》明确城市管理划归国家住建部统一管理,也就是城管这支队伍终于有了“婆婆”,这不仅让他们有了更加规范的身份,也会有更加规范的执法。
“假如小摊贩自己摔倒了,却高声喊叫城管打人该如何办?”这是某地城管开展文明执法的一个考题。考题虽然不高深,但折射的现象却让人深思。在现实生活中,迫于执法对象的特殊性,城管严肃的执法活动变了样:下跪执法、眼神执法、送花执法……这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执法方式,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就会终结。中央出台的《意见》明确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权由法定、权责相当”的原则,必然为城管理直气壮地执法奠定坚实基础。
城管一出事,板子就打到临时工身上。这一现象看似荒唐,却也不无道理。由于各种原因,城管编制数量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大量的临时工行走在城管执法活动中。由于待遇、法律意识等差异,临时工确实容易乱来。这次中央出台的《意见》明确了城管编制,也限制了协管员的数量,并且不能单独执法。临时工乱来,或者用临时工当挡箭牌的空间大大被挤压了。
城市离不开管理执法,让城管理直气壮地执法,这既是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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