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感召力(3)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感召力(3)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切实保障、维护、彰显人民主体地位

回顾党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人民主体地位得到较好落实的时期,党和国家的事业就兴旺发达;人民主体地位受到损害的时期,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遇挫折,甚至面临严重危险。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和强化人民主体地位,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其人民性本质的必然要求。

1.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巩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治基础。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不断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不断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长期积累的各种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利益格局的分化必然导致价值观多元多样多变。如何凝聚人心,为整合社会力量提供精神支撑,激发各阶层人民群众为共同理想而奋斗,推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这是党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人民群众进一步实现主体地位的新要求,党中央大力倡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社会形成主流价值,推动建立新型社会伦理关系,担当起了重塑中华民族精神面貌的重大历史责任。面对社会现实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因为在当代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保证人民主体地位的实现,这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治基础。

2.努力改善民生,维护人民主体地位,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群众基础,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追求。马克思指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2卷第118-119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从“现实的人”的生存状态出发,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从一般意义上讲,民生发展状况影响和决定着人民群众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可与接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效果,与民生能否得到改善密切相关。人民利益无小事。只有切实改善民生,维护好人民根本利益,才能真正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民群众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为民意识,以“关键少数”为民服务的模范行动彰显人民主体地位,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召力。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示范作用。面对一些党员干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党中央一再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我们一定要牢记,苏联时期由于特权现象、官僚主义和生活腐化之风蔓延,严重削弱和瓦解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执政党的群众基础薄弱不堪,最终走向覆亡。因此,要多管齐下,强力反腐,从严治党,从严治官,确保干部清正、廉洁,为民、务实,以“关键少数”的为民意识和模范行动彰显人民主体地位,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凝聚力。

(作者:国防大学原副政委、中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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