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我国GDP增长率数据的质疑不符合实际情况
个别机构和媒体对我国GDP增长率数据提出质疑。我们以开放的心态虚心听取和认真分析这些质疑,吸收其中的建设性意见和合理成分,作为改进我国GDP核算的重要参考。但我们认为,目前一些关于我国GDP增速高估的观点,所使用的方法不够科学,资料不够完整,因而得出的结论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第一是简单用部分产品产量推算工业增加值增速存在较大偏差。
有的学者利用部分工业产品产量的增速,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来推算整个工业增加值增速,并进而认为我国GDP增速被高估了。我们认为,这种推算方法有明显缺陷,存在较大偏差。
首先,产品代表性严重不足。这种研究所选取的产品种类较少,并且煤炭、石油、钢铁等初级产品和传统产品所占比重较大,而各年出现的新产品被选中的很少。因此,这种估算方法存在较大偏差,难以全面反映整个工业的增长情况。
其次,无法反映产品质量变化。用产品产量推算的方法只考虑了产品的数量变化,而没有考虑产品的质量变化。这意味着技术进步和质量提升带来的增长会被忽视,这是产品产量推算法的内在缺陷。
再次,无法反映产品结构变化。产品千差万别,相同产品内部也有不同的产品类型和规格,而不同类型和规格产品的附加值不同,其结构变化会影响增长速度。
事实上,产品产量推算法仅适用于计算少数工业行业的增长速度。国际标准并不推荐使用这种方法来测算全部工业行业增速。
第二是用较低的劳动生产率增速评估服务业增速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有观点认为,利用我国服务业增加值数据计算的改革开放以后的劳动生产率增速过快,不仅比改革开放前大幅加快,也比发达国家相应时期的劳动生产率增速快很多,据此推断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被高估,进而以较低的劳动生产率来推算我国服务业增速。我们认为,这种推断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实际上,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劳动生产率提高较快,有其合理因素。首先,我国的劳动力素质大幅提高。从受教育程度看,1982年大专及以上受教育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0.6%,2014年上升到10.7%。其次,制度因素发挥重要作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劳动生产率快速提高。第三,作为后发展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发展本国经济中具有明显的后发优势。
这类研究还忽视了我国新兴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本世纪初以来,我国金融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行业发展迅猛。
2015年,我国正式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SDDS在数据覆盖范围、公布频率、公布及时性、数据质量、公众可得性等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这表明我国的统计数据质量是有保障的,为国际社会所认同。联合国、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均认可我国政府统计数据,并在其数据库中直接采用这些数据。因此,我国的GDP数据是真实可信的。
当然,也应看到,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产生了许多新情况,宏观经济管理对GDP核算信息产生了许多新需求,社会各界对GDP核算有许多新期待,国际社会也对我国GDP数据更加关注,这都要求我们不断探索改进GDP核算工作。我们将全面深化统计改革,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和GDP核算方法,不断提高GDP数据质量。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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