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宪春:正确看待我国GDP增长数据(3)

许宪春:正确看待我国GDP增长数据(3)

三、我国GDP核算方法已经与国际标准接轨

为全面准确地核算GDP数据,我国依据联合国等5大国际组织制定的《国民账户体系》(SNA)有关原则,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GDP核算方法,并根据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我国GDP核算方法不断进行修订。

国家统计局高度重视GDP核算与国际标准相衔接。我国GDP核算范围、核算原则和核算方法与SNA保持一致;行业分类标准和产品分类目录分别是在联合国制定的《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和《产品总分类》(CPC)的基础上制定的;居民消费支出分类充分借鉴了联合国制定的《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COICOP);固定资产范围和分类也与SNA的标准基本衔接。

2015年,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对季度GDP核算进行了改革,将累计核算修改成更加科学规范的分季核算。目前,国家统计局正在按照新的国际标准——2008年SNA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分类和基本核算方法,进一步完善GDP核算。我国当前的GDP核算方法已经与国际标准基本衔接。同时,我国统计与核算工作的透明度也在不断提高。

为确保GDP数据的准确性,国家统计局还利用多种方法对基础数据和核算结果进行反复审核评估。核算前,要对专业和部门统计数据以及行政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确保这些数据符合GDP核算的概念和要求,并能够客观反映相应领域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于在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根据评估结果对基础数据进行必要的修订。核算时,要对GDP及分行业增加值数据与相关专业和部门统计数据及行政记录的协调性进行检验,对GDP生产和使用数据进行平衡。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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