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哲学思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哲学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不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更好在实际工作中把握现象和本质、形式和内容、原因和结果、偶然和必然、可能和现实、内因和外因、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努力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总书记的这段论述,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光辉,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指南。当前,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必须不断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从哲学角度来认识和把握工作中蕴含的矛盾和问题。

坚持对立统一规律,正确认识和把握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主体责任就是党委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要管党的一个重要体现,如果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党委甘当“甩手掌柜”,对权力就是一种放纵,给用权者以可乘之机。主体责任落实了,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监督责任就有了坚实的支撑。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也是纪委的根本职能所在。用对立统一规律来衡量,主体责任是前提,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的监督责任就难以发挥;监督责任是保障,没有纪委的监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就难以抓住。因此,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一定要从其对立统一的关系出发,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以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纪委对监督责任的履行,以监督责任的落实强化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使二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督促检查时,既要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又要了解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也要看两者相互作用的情况,只有两者相互作用,才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发展,否则很容易流于形式。

坚持矛盾分析法,正确认识和把握从严治党与抓早抓小的关系。坚持矛盾分析法,就是要辩证地看待事物,坚持发展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而不是单一孤立地观察事物。从严治党就要主动地坚持和运用矛盾分析法,在辩证地分析管理干部、改进作风、严明纪律、维护党的形象等各个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如果不注重从小处入手,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刹住一股股歪风,任其发展下去,养痈遗患,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抓早抓小就是把关口前移,动辄则咎,使党员干部始终感到纪律的“存在感”,是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是抓早抓小的直接操作者,一定要充分认识抓早抓小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发现线索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由违纪演变成犯罪;对违纪违规、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及时挽救和保护干部,避免给党的事业造成更大损失;不能对小问题视而不见,总想办大案、要案,要把纪律挺在前面,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将重点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当然,对涉嫌违法的也不能心慈手软,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

坚持系统方法论,正确认识和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近几年来,通过高压反腐,打掉了一大批“老虎”,遍布各行各业的“苍蝇”也纷纷拍落,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治标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之所以严峻复杂,主要是治本任务还很艰巨,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现象和腐败行为时,要改进纪律审查方式,对那些烂到根子的“烂树”,按照“快查快结、快进快出”的要求,要坚决拔掉、彻底铲除;对那些尚有药可救的“病树”,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通过抓早抓小,把小的违纪行为从开始就遏制住,从而保证“树木”健康。在严惩腐败分子,治“病树”、拔“烂树”的同时,要注重把纪律审查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局结合起来,深入其工作、生活环境,了解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认真研究该地区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状况,在此基础上,着眼整片“森林”的防护和管理,该整改的及时整改,该调整的及时调整,扎实做好“护林”工作,从一方小环境、小气候治理起,力求积小胜为大胜,以量变求质变,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气候、大环境的进一步向好夯实基础,努力打造山清水秀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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