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有效地推进核心价值观践行

更加有效地推进核心价值观践行

为了更加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必须自觉认识和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规律。

国家主导下多主体整体推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从主体上看,呈现出一种国家主导之下,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体共同参与、相互促进、整体推进的“三位一体”运行规律。恩格斯认为,社会历史发展是各种合力的结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作为一项重要活动,它包括了国家、社会和公民等多层面活动主体的参与,就在这些不同主体间的践行活动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总的合力”,推动着践行活动整体向前发展。

其中,国家、社会和公民三方主体在价值观践行中,地位不同、作用有别。国家层面,主要指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是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首要主体,在践行中处于主导地位,决定着价值观践行的方向与成效。社会层面,主要指企业和各级社会组织,是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主体,也是推动社会个体践行的重要依托,并且对党政机关践行核心价值观具有监督作用。公民层面,指全体社会成员,是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基本主体,构成重要的群众基础,同时又对党政机关及各类社会组织践行活动起着监督作用。

按照这一规律要求,在推动价值观践行活动中,我们必须注意防止出现“短板效应”和“负示范效应”。国家、社会和公民,任何一方主体都不能缺位、不能失责,不能存在“短板”。比如,在践行法治公平方面,不仅要求立法机关科学立法、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司法部门公正司法,同时还要求社会和公民要具有公平的法律意识,否则法治公平就只能在那块短板的低水平上运行。吏风影响世风,“负示范效应”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思想行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不相符合,形成负面示范,我们要注意防止这种现象。

以人的发展为导向

社会主义国家的核心价值观,一定是以人的发展为归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必然呈现出以人的发展为导向的规律。

这一规律具体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人的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共产党宣言》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注人的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就体现了这一规律要求。

关注群众生活,促进人的发展,是促进人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动力所在。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也就是说,理论只有抓住人的发展、关注人的发展、不断解决人的发展这一根本,才能为人们所信服、所拥护、所践行、所捍卫。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还有一些阶段性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比如,教育医疗、收入分配、司法公正、腐败问题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必须彻底贯彻“以人为本”,防止核心价值观践行与人的发展出现“两张皮”。否则,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就会失去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