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协调发展理念谋划区域发展新格局(3)

以协调发展理念谋划区域发展新格局(3)

三、处理好统筹区域空间布局和建立区际利益平衡机制的关系

各地的水土环境、地质状况、资源禀赋等差别很大,应当把握各自的区情,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国家也应基于各地的具体情况,统筹进行区域空间布局,特别是产业布局。这体现了全国一盘棋的需要,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长治久安。从静态看,地方的发展格局和国家的空间布局是一致的,或者说地方意志和国家意志是统一的。但从动态看,一些地区的发展需求难免会与国家统筹区域空间布局的要求产生矛盾,在变化发展的外部环境和日趋激烈的竞争状态下,原有的地区比较优势可能会转换成比较劣势,从而产生适应外部条件创新发展构筑新的比较优势的需求与刺激。例如,粮食问题关乎民族生存和国家安全,为确保粮食安全,国家统筹布局,以区域资源禀赋为基础划定了一批粮食主产区。但粮食附加值低,主产区光靠种粮难以实现跨越式发展。为了加快实现现代化,粮食主产区必然要求“退农进工”,转向发展非农产业特别是附加值较高的产业。这种想法或做法,从局部看无可非议,但从全局看,国家粮食安全将得不到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也将面临威胁。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重大问题,如何既维护国家的统一空间布局,又使各地的发展水平不至于形成过大差距,尽可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对此,有必要采取科学方式对因承担全局职责而付出代价的地方进行补偿,也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来支持这些地区加快发展。一方面,各相关地区应在不影响国家统一空间布局前提下,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和有效利用外部条件,努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经济效益。比如,粮食主产区要探索在不牺牲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前提下,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另一方面,国家要推动建立区际利益平衡机制,通过这一机制,对那些按照国家统一空间布局发展附加值相对较低产业的地区给予合理的补偿和必要的支持。

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来说,建立区际利益平衡机制已刻不容缓。从现实基础出发,要着力在两个方面进行探索。一是建立健全稀缺资源、重要农产品的价格形成和补偿机制,有效平衡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利益关系。价格决定应以市场为基础,综合考虑国际国内水平、地区发展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补偿机制可以是纵向财政专项转移的方式,也可以是横向对接的区域补贴方式,还可以把两者结合起来。二是探索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毗邻地区和重点流域上下游地区建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推动建立跨地区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事项的利益分享机制,促进区域间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等方面的良性互动。通过上述努力,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处理好上述三个方面的关系,不仅要在战略层面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而且要在战术层面深化研究和精心设计。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方案的设计,既要坚持市场经济方向,又要从我国具体实际出发;既要保障整体利益,又要兼顾地方合理需求;既要体现中央的统筹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作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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