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政力求“一举三得”

房贷新政力求“一举三得”

核心提示: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曾两次下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业内专家认为,在城镇化进程中,新增城镇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等新市民的购房潜在需求比较大。同时,随着收入提高,改善性住房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此次政策进一步下调个人住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有利于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公布个人住房贷款调整的通知,要求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最低首付25%的基础上可再下浮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房贷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业内专家认为,在房地产市场分化较为明显的背景下,房贷新政体现了“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降低了贷款购房的资金门槛,帮助有需求的家庭更早实现购房愿望,有利于惠民生,也有利于去库存和稳增长,可谓“一举三得”。

政策精准发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董裕平分析,整体上房地产发展高峰期已经过了。“虽然2015年比2014年有回升,但回升是结构性的”。一线城市和重要省会城市,住宅销售明显增长,但三四线城市的销量则大幅下降。针对这种分化,此次新政对限购城市与不限购城市分类施策,政策方向和用力点可谓精准。

业内专家表示,以前的政策措施趋于严格,主要目的是抑制房地产过热、控制房价上涨。随着当前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区域分化有所加剧,相关政策已经不适应形势需要,对部分家庭改善性购房需求产生了一定抑制,应该及时予以调整。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化解房地产库存是2016年的五大重要任务之一。此时出台该项政策,对惠民生和稳增长具有双重作用。

从国际经验看,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一般在20%至30%之间,且有些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要求购买抵押按揭保险,将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以下。在本次政策调整前,我国首次购买住房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25%,在国际上也处于合理且较为审慎的水平。

责任编辑:赵思齐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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