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论述。这些讲话和论述着眼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体现了鲜明的人民立场,体现了强烈的爱民情怀,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是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作风的行动指南。
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做事
党的宗旨反映党的性质和理想,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于党的宗旨,习总书记指出,“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我们党是为人民服务的。中央的考虑,是要为人民做事”。2012年12月在河北阜平县考察时他进一步强调:“要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做事,心里装着困难群众,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常去贫困地区走一走,常到贫困户家里坐一坐,常同困难群众聊一聊,多了解困难群众的期盼,多解决困难群众的问题,满怀热情为困难群众办事。”这些重要论述,用语朴实简洁,态度鲜明有力,既深刻阐释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又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指明了主攻方向。
首先,要始终心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党从成立那天起,就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谋求,而是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使命。党领导人民闹革命,推翻旧社会,建立新中国,是为人民求解放,让人民能够翻身当家作主;党领导人民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带领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是为人民谋幸福,让人民能够过上更加富裕、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习总书记指出,“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开创我们的美好未来,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为了人民”“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真心实意为民办事、为民谋利,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群众,让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有更多的获得感。
其次,要更多关注困难群众。习总书记强调:“对各类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特别强调关注、关爱、关心困难群众,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为全体人民谋幸福的使命所在,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进入决战决胜阶段,能不能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看能不能有效补齐小康社会的短板。2013年4月习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按照国家的标准,到2014年底,我国仍有7017万贫困人口,海南仍有54万贫困人口,这部分困难群众绝大多数在农村,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全体人民的小康,是不让一个人掉队的全面小康,而不是简单地用人均GDP、人均收入等数据来衡量的小康,不是用平均数代替大多数的小康。习总书记深情地说,参加工作40多年来,“扶贫始终是我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花的精力最多”“这两年,我又去了十几个贫困地区,到乡亲们家中,同他们聊天。他们的生活存在困难,我感到揪心。他们的生活每好一点,我都感到高兴”。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以总书记为榜样,给予困难群众更多的关注、支持和帮助。比如,我们制定“十三五”规划时,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实际,制定具有差异性、针对性的措施,实行精准扶贫,找到“贫根”,对症下药,把更多的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倾斜,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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