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的老龄化显著地加重(2)

中国农村的老龄化显著地加重(2)

二元社会体制使农村地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加困难

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欧美等发达国家一般都是在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时进入老龄化社会。即使较欧美等发达国家发展较迟的日本,197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也已达到1964美元。也就是说,这些发达国家的老龄化属于“先富后老”。然而,主要由于“一胎化”计划生育控制政策的强制实施,使我国的人口转变提前完成,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其结果造成我国“未富先老”,2001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只有1000美元,仅及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的一半。我国农村地区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时,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只有2210.3元,仅折算267美元(按当时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1美元=8.28元计算),还不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854.0元)的38%,其说明相对城市地区,我国农村地区更是“未富先老”。

应对人口老龄化首先要有经济实力。发达的经济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较好的物质基础,因此发达国家“先富后老”,应对人口老龄化自然要比“未富先老”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好一些。但即使如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目前应对老龄化仍不堪重负。我国属于“未富先老”,单从经济条件看,应对老龄化显然要比日本等“先富后老”的发达国家更加困难。相对城市地区,我国农村地区进入老龄化时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只有267美元,可谓“穷途遇老”、“雪上加霜”,更加困难。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二元社会体制,将造成我国农村地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更是难上加难。首先,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二元社会体制造成显著的城乡差异,使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养老医疗保障水平低,社会养老服务能力极差。农村大规模年轻劳动力迁向城市打工谋生,把老人留在农村成为“留守老人”。其次,长期在城市打工谋生的第一代农民工也将逐渐步入老年。他们虽然在城市生活工作多年,为城市建设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户籍制度的制约,一时难以获得城市居民户籍,不能久居城市,最后只能“告老还乡”。这些昔日城市农民工的告老还乡,与原来农村上一代“留守老人”又相聚农村。两代老人的先后“叠加”,将进一步加重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及其应对的困难。

然而到目前为止,人们探讨老龄化的应对战略及政策,仍然主要是以城市人口为对象,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及其应对问题仍被忽视甚至被遗忘。现在到了应该高度关注和研究的时候了!

(作者为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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