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耕田:人民主体地位视域下的共享发展(2)

邱耕田:人民主体地位视域下的共享发展(2)

共享发展的实现原则

如何把共享发展落到实处,做法有很多种,但发展性原则和制度建设的包容性原则是推进共享发展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没有发展就没有共享,因此,共享发展的首要原则就是发展。也就是说,只有首先把“蛋糕”做得足够大,才能谈得上公平地切分蛋糕。反而言之,在一个发展不足、物质财富不丰裕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充满着矛盾、冲突、内乱的社会,而这种普遍的贫穷和冲突与共享发展理念是背道而驰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指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共享发展的精神实质是追求公平正义,那么如何实现公平正义?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发展固然重要,但如何让广大民众共享发展成果则离不开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实施共享发展的基本条件,而在制度建设中,我们务必要使其具有广泛的包容性。只有面向绝大多数人的、具有普遍包容性的体制机制才真正符合共享发展的精神实质。制度建设的包容性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包容性的利益表达机制。要建立公平、开放、多向度的利益表达机制,为不同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公平表达利益的制度性平台,引导他们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其二,包容性的保障机制。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利益的自然竞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就需要政府利用公共权力来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政府可通过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或使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的做法,为困难群众编织一个可靠的社会安全网,让他们能共享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其三,包容性的政策制定机制。发展政策制定及其实施的合理性、有效性与广大民众对发展的认同度、参与度是成正比的。因此,要本着人民主体地位的原则,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的群众的利益,特别是要让广大民众亲自参与发展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切忌出现政策制定方面的部门化、垄断化、隐秘化等偏差现象。其四,包容性的服务机制。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存在着相当不协调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把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源投放在经济发展方面,将政府的行为偏好集中在追求GDP的增长上,这种政府模式被称为经济建设型政府。在经济政绩这根指挥棒的支配下,面向民生和广大民众的公共服务则相对重视不够。追求共享发展,就要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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