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后,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作出进一步动员部署。正如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一次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所说:“召开一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这令住建系统无比振奋,我们将迎来新的春天。”
电影《老炮儿》中城管张队长和卖煎饼的小贩“灯罩儿”争执的场面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曾几何时,由于部分城管“暴力执法”,“临时工”惹祸,“城管”在公众眼里几乎成了“暴力”和“恶霸”的代名词。强拆、打人、欺负老幼,似乎每一件罪恶的事都与城管有关,老百姓对城管的反感与日俱增,城管这个职业不被大家所看好。是什么造成了城管队伍如此被动的局面呢?城管执法纠纷背后,根源在于管理体制没理顺,多头执法和职责交叉是突出问题。全国各地虽然都在整合城市综合执法队伍,但用城管人自己的话说,地方军处于“无法无天”状况——没有《城市管理法》,执法依据不充分;没有上级主管部门,诉求无处表达。
去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层面首次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做出专项部署。根据部署,到2017年底,实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各地应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有关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城市管理部门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城管终于找到“婆婆”,城市管理工作真正迎来了春天,重树城管队伍形象正是时候。
城管队伍要想改变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还得从自身找原因。首先要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其次要文明执法,要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城管在管别人“饭碗”的同时,还应该多管一管别人的出路。城市管理和执法要多些服务和包容,少些强制和责骂,要在满足老百姓不同需求的同时,将小商小贩等纳入有序管理之列,如根据不同区域分类管理,非重点核心区可以在固定经营区位和时间的前提下允许有限经营。此举既解决了小商小贩生存问题,又规范了城市秩序,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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