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破解精准扶贫三大难题

从源头破解精准扶贫三大难题

摘要:总之,随着贫困人口的变化与扶贫攻坚目标的倒逼,以往的粗放式扶贫模式需要尽快改变,当前贫困人口的特征与诉求需要准确掌握,不同类别贫困人口的致贫机理需要全面了解,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实施精准扶贫,最终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

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贫困问题,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策略,这为我国早日终结贫困提供了重要指导。要实现精准扶贫,必须从源头上认清并破解当前面临的三大难题。

首先,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特征,即准确把握处于贫困状态人群的生存状态、基本特征以及发展诉求。当前,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以县为单位的大面积集中连片贫困正在逐步消失,当前贫困人口分布呈现出碎片化、分散化、细小化和个性化特征,这就使得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及其特征工作变得更加复杂。在粗放式扶贫阶段,贫困人口统计信息以收入为主,而对贫困人口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能力、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发展意愿等信息知之甚少,这就决定了扶贫模式必然是以贫困人口有限的共性特征为基础的,扶贫方式粗放单一;到精准扶贫阶段,其前提就是要了解贫困人口的个性化特征,才能把扶贫对象直接瞄准到个体(或家庭)上,通过实施“靶向疗法”达到脱贫目标。因此,针对贫困人口建立一种动态调查跟踪机制,既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施策依据,也为科学衡量脱贫目标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持。特别是在贫困人口识别阶段,可以借鉴国际反贫困的有益经验,逐步把占人口10%左右的最低收入群体纳入统计范围,为防范处于贫困边缘的人口掉入“贫困陷阱”做好准备。同时以精准扶贫为契机,整合并共享各部门的有效信息,共同形成一个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快速、便捷、准确、动态把握贫困人口特征提供高效服务。

其次,科学分析不同人群的致贫机理。贫困是“无声的危机”,但致贫机理却是“各说各话”。当前关于致贫机理还没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比如马尔萨斯的贫民自身导致贫困论、纳克斯贫困的恶性循环论、刘易斯的贫困文化论、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短缺论等。显然,要实施精准扶贫,就得找到不同人群的致贫机理,而不是从某一种普适的理论体系中找到脱贫之道。关于致贫机理,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外部因素所导致,如贫困地区的地理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或者贫困人口所在地区存在不公平的制度环境、战争动乱,等等;二是内部因素所造成,主要是贫困人口自身发展条件较差,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欠缺,如残疾、智力低下、文盲、疾病,等等。此外,还要特别防范由于贫困因素的综合深化而出现的代际传递现象。这种代际传递比贫困本身更值得重视,可能造成社会底层人群日趋定型,难以实现公正、合理、开放的阶层流动。

最后,快速找到精准扶贫的路径。当前,国际上开展反贫困的逻辑基本上是沿着从注重物质资本的投入到关注人力资本的投资,再过渡到综合的反贫困战略这一思路来推进,而我国在反贫困过程中也形成了网络式扶贫、个体式扶贫和发展式扶贫等模式。要实现精准扶贫,在路径选择上应遵循三条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因人施策。要根据贫困人口的不同特征,按照不同人群的致贫机理,采取适宜的扶贫对策。二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扶贫工作是政府的责任,但并不等于只由政府来负责。反贫困工作需要在政府主导下,结合特定社会制度的重构、市场力量的释放以及社会组织的参与来共同推进。三是标本兼治,动态扶贫。精准扶贫的本质是要实现标本兼治,既消除当下的贫困,也要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在扶贫过程中需要关注贫困人口的整个生命周期,要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链条,切断根源。

总之,随着贫困人口的变化与扶贫攻坚目标的倒逼,以往的粗放式扶贫模式需要尽快改变,当前贫困人口的特征与诉求需要准确掌握,不同类别贫困人口的致贫机理需要全面了解,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实施精准扶贫,最终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

(本文系广东省委宣传部打造理论粤军资助项目“跨学科视界的广东人口老龄化研究”(LLYJ1315)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李琨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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