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事制度改革,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通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创业创新热情和市场活力,正在汇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蓬勃动力,在改革发展全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企业是创业创新的主体,是创造就业、创造财富的源泉,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新设立公司的便捷程度、新设立公司的数量多少,是经济活跃程度、繁荣程度的重要表现。2015年,微观市场主体特别是新设企业较快增长,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大亮点。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1479.8万个,其中,企业443.9万户,比2014年增长21.6%,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2万户,比2014年平均每天1万户明显提高,远高于改革前的6900户。
促进了就业增长,缓解了社会压力。培育一批生机勃勃的新企业,对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增加百姓收入至关重要。这两年,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但就业不减反增,商事制度改革激发的创业就业起了关键作用。根据我们与国家统计局关于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跟踪调查,每个企业平均吸纳就业7.4人,每个个体工商户用工2.9人。按此匡算,2014年新设企业创造就业岗位超过1200万个,2015年新设企业创造就业岗位超过1400万个。
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优化了产业结构。新企业、新产业、新经济的大量涌现,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去年,在新设立企业中,服务业企业大增,特别是信息、文化、教育等新兴服务业快速增长,“互联网+”为结构优化升级注入了新的活力。截至2015年底,第三产业实有企业1635.7万户,占企业总数的74.8%,所占比重比2014年提高1.5个百分点。特别是通过“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商务秘书公司、电商集群注册等改革举措,促进了众创空间、创客工场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充分显示出了改革创新的积极成效和巨大潜力。
促进了经济增长,为经济持续繁荣提供了稳固基础。新企业数量大幅增长,对稳定经济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从时间周期看,与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快速拉动不同,新企业的发展是一个慢变量,是一个逐步壮大的过程,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逐步提高的,是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从产业结构看,新企业的大量涌现,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对冲一些传统产业的衰落,缓解了经济下行的压力。从区域发展看,新企业的大量涌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繁荣发展。数据分析表明,一个省区的企业数量越多,其GDP的规模越大;人均企业密度越高,人均GDP的水平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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