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问责,有所为有所不为
记者:这是否传递出研究生教育的问责导向和改革导向?
宋永忠:这次撤销部分学位授权点,实际上是形成质量倒逼机制,既体现了问责,更体现了改革导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学位授予单位是研究生培养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第一主体,要增强质量自律。撤销不合格的学位点,有利于督促培养单位更加重视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马敏:此次撤销部分高校学位点,初衷是通过评估,建立完善学位点优胜劣汰流动机制,整合教育资源、提升教育质量。就是要通过建立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学术组织、社会团体参与的学位授权点评估与监督体系,筑牢学位授权点的内部质量保障网。
记者: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此次有41个学位授权点被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放弃,是否意味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进步?
马敏:主动提出放弃学位授权点,是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条件,做出的实事求是的选择,是对学生、社会负责,更是对手中的权力负责。不难发现,这些被主动放弃授权的学位点,要么与本校办学方向不符,要么办学资源无法承载,要么市场需求过于饱和,要么脱离学校办学优势。从这个角度看,“主动放弃”是高校自律机制不断走向完善、办学自主权不断规范的体现。
宋永忠: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放弃学位授权点意味着高校更加注意厘清大学的使命与社会责任,更加注重通过内涵建设来发挥大学的社会功能,获得社会的认同,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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