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部长万钢详解“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点与热点(3)

科技部部长万钢详解“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点与热点(3)

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突出强调了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具体有哪些举措?

答:区域创新是国家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石和有力支撑。“十三五”时期,重点围绕推动地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入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地方在区域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优化发展布局,改革体制机制,集成优势创新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区域创新高地,引领带动区域创新水平整体跃升。

一是支持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支持北京发挥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高端科研成果、高层次人才密集的优势,建设强大引领作用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支持上海发挥科技、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和国际化程度高的开放优势,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通过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优化创新的体制机制和环境,聚集世界级研究机构、创新团队和各类高端创新资源,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在部分领域成为世界创新的引领者。

二是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创新发展。按照“东转西进”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的建设布局,依托国家高新区,在东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地方再建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挥其在创新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国家高新区围绕做实做好“高”和“新”的两篇文章,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力度,促进科技、人才、政策等要素的优化配置,完善从技术研发、技术转移、企业孵化到产业集聚的创新服务和产业培育体系。

三是建设带动性强的创新型省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创新型省市建设,推动东中西和东北地区一批省份率先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形成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科学技术重要发源地和新兴产业策源地。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推动长江经济带创新发展,加速珠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进程。

四是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紧紧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在部分地区深入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动形成若干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区域性改革创新平台。在对8个试点区域改革试验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形成可复制的重大改革举措,向全国推广示范。

问:近年来我国在科技体制改革上取得重要突破,“十三五”期间如何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

答:“十三五”时期,我们将紧紧围绕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统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重点改革措施实施力度,强化科技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协同,全面提升创新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健全政府科技创新治理机制。明确科技创新领域政府和市场的定位,推动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和社会环境。完善国家科技咨询决策机制,构建高水平国家科技创新智库体系。继续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改革,按照新五大板块全面完成计划优化整合,建立计划项目形成新机制和重大任务组织新模式。

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培育世界级创新领军企业,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改革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和运行机制,按照自愿原则和市场机制,深化产学研、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的紧密合作。

三是建立高效研发组织体系。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科研院所。支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区域性、行业性重大技术需求,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研发和服务网络。

四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加快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强化技术转移机制建设,加强科技成果权益管理改革,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健全省、市、县三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网络。

五是健全军民深度融合创新机制。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推动军民科技资源共享、军民两用技术研发和转移转化,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军民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新格局。

(记者 董碧娟)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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