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农俭:制度创新提高城镇化的“质”(2)

邹农俭:制度创新提高城镇化的“质”(2)

多维实现高质量城镇化

因此,对于我们而言,应当有能力、也有条件,通过建构起具有现代化理念的体制机制追求长远发展,包括诸如城镇化这样的一个国家的战略性课题,唯有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才能追求高质量的发展,才能使城镇化的实践过程进行得健康、有序。城镇化这一巨大的社会变迁过程,也为体制创新、制度建设提供了历史性的契机。现在看来,城镇化涉及的重大制度创新有:

其一,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革。尽管原有城镇人口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并不合理,需要按照现代化的理念进行改革,但毕竟有基础,要进行改革相对容易一些。但农民及从农村来的农民工较少享受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保障,所以要按照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重建,要与现代市民趋同,实现公共产品的城乡均等化供给。这就需要条件,需要社会做好一系列准备,为全体公民设计一套公共产品供给的基本制度。公共产品的范畴相当广泛,要实现公共产品供给的城乡均等化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我们现在必须在城镇化的实践过程中,完成数量特别巨大的农村人口、农民工基本的公共产品供给与市民均等化供给的制度设计。

其二,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的要义是从根本上改变原来那种按照户口属性、根据户籍所在地配置资源的做法。一个农民工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在城市工作、生活,除了打工赚取的工资以外,享受不到城市居民应有的待遇,甚至可能无法与城市居民同工同酬,其子女也无法在城市上学,因为我们的资源是按照户口属性和户籍所在地来配置的。这种制度安排在现代社会显得不合理,不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所以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去除户籍所黏附的一系列福利待遇,这些福利待遇根据国情、历史条件、公平性原则按照人头来配置,使“户籍”只具有人口管理的意义。

其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基本内容,是现代社会的基础性制度。总体上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理念不先进,人口中的多数如农民、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残缺不全,建设的任务异常艰巨。现有城镇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改革、完善,农民、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亟须进行顶层设计。在城镇化的大潮中,最有条件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是两亿多的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中占六成的青年农民工,现在正是构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最佳时机,如果错过了现在二十多岁劳动积累的良好时机,等他们四五十岁时再去建构,就将导致多方面的被动。农民工从农村流动出来,有了工作,进入了城镇,就为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准备了必要的条件。因此,为现有农民工设计一套成熟的、理念先进的、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待农民工源源不断地从农村流出,就将更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架内,这是城镇化过程中必然要解决的历史性课题。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