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的一个浅析(2)

关于养老的一个浅析(2)

核心提示:健全养老体制,需要政府发挥其职能,正确行使其在养老制度中的制度设计责任,确定改革方向,制定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我国应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实现制度统一;根据国情适时调整政策方向,提前探索改革道路。

2、养老制度概述

2.1 养老制度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2.1.1养老制度概念界定

养老制度是随着时代变迁而逐渐完善起来,由于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制度的不同,导致主体、目的以及功能作用产生了不同,养老的形式就呈现多样化,养老制度存在极大差异,形成了当今世界不同的养老体系。如以美国为代表的传统型、英国等西欧国家的福利型、东欧国家的国家型以及新加坡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储蓄型养老类型。徐宏伟从广义和狭义进行分析,“他认为广义的养老保障制度是涉及保障老年人生活的各种制度的总称。它既包括家庭养老等非正式制度,也包括社会保障等由国家保障实施的正式制度。狭义的养老保障制度仅指在国家层面保障老年人基本收入的制度。”因此,养老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保障达到法定条件的老人基本生活所需的一种制度。中国养老制度是历史选择,能有效发挥养老机制,为我国公民提供养老所需。

2.1.2 政府责任概念界定

政府责任作为一个比较空泛的词语,各学术界对政府责任进行了不同的解释。马克思主义学说把政府责任定义为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共行政学界把政府责任比同行政责任,把它定义为一种责任和义务认为行使权力就应该承担后果,即使是坏的后果也必须承担;行政伦理学派把政府责任分为主观与客观,主管责任指行政人员主观自愿形成;而客观责任指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具有非主观自愿性。在我国学术界比较出名的政府责任界定是张成福教授,他把政府责任定义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责和义务。

2.2 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的理论依据

2.2.1市场失灵理论

市场失灵理论是政府进行市场经济建设的一个理论基础。通常情况下市场可以有效的配置资源,但是因为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公共品供给、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影响,市场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来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就会出现市场失灵。市场因为竞争机制的存在,市场参与者会面临各种风险,尤其老年人的面临养老死亡风险是不可避免。随着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从而产生了分散养老风险的商业保险,由于市场参与者受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影响,会根据未来领取的养老金与与购买成本进行比较,又由于信息不对称,身体状况与预期寿命的不同,也会影响养老保险市场购买意愿,从而导致市场失灵。这时需要借助外力,作为经济引导者和制度制定者的政府就需要出来进行干预,加强对市场宏观调控,分散市场风险。因此,市场失灵理论是政府进行养老建设的理论依据。

2.2.2 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是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理论依据。公共产品定义由家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纯理论》一书首先提出,“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通过与私人产品特性对比得到公共品的特点,(1)效用不可分割性,公共产品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成员,效用不可分割使用,如外交、治安等;(2)受益上的非排他性就是某个人对公共品的受益都不会排斥或影响其他人的受益;(3)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主要表现在产品的边际生产成本和边际拥挤成本都为零。公共品按照特性分为纯公共品和准公共,二者在于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程度。根据西方经济学理论,市场机制受到市场失灵的影响,公共品供给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社会保障作为纯公共品,需要政府行政干预来提供公共品。社会保障是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来有效调节配置,这需要政府发挥其职能进行社会保障建设。因此,社会保障的完善和建设,成为现代政府最重要的责任之一。

2.3 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的现实依据

2.3.1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得到长足发展,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环境破坏、城镇化导致的农民失地和耕地减少等问题开始出现,阻碍经济的发展,中国处于经济转型时期,需要新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21世纪以来,贫富差距成为中国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表现在人民生活消费水平越来越悬殊,严重的破坏了经济增长秩序,给经济增长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缩小贫富差距,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和养老需要,就必须进行养老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保障体系,为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强化政府责任。

2.3.2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需要

近年来,经济发展的同时,人口年龄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步提高,中国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对于中国13亿多人口的国家来说,也就意味着中国有更多老年人需要赡养,中国养老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对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政府加强养老建设,提高政府保障力度。

2.3.3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作为社会事务的管理者,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政府必须加强服务建设,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完善养老体制,加强政府保障,使广大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提升社会和谐度。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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