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要干事 为官要有为

干部要干事 为官要有为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敢担当、善作为重要论述

摘要:想为,彰显的是一种思想自觉。干事的行动自觉源自于想干事的思想自觉。职责所系、群众所盼、发展所需,都要求干部必须有想干事的主观愿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任务异常繁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发展“短板”、治理“城市病”、增强群众获得感等许多大事、难事、实事都等着我们去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这句话深刻诠释了“干部干事”“为官有为”的真谛。尤其是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更应在干事和有为上作出表率。“十三五”新征程已经开启,发展进入到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在引领发展新常态、践行发展新理念中走在前列,必须奏响“干部要干事、为官要有为”的最强音。

干事要有“想为”之境界

在其位当谋其政,谋其政必尽其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既是谆谆告诫,更是明确要求。面对“第一个百年目标”的使命召唤,我们要以坚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责任感、进取心和精气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展示干部想为的新境界。

想为,彰显的是一种思想自觉。干事的行动自觉源自于想干事的思想自觉。职责所系、群众所盼、发展所需,都要求干部必须有想干事的主观愿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任务异常繁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发展“短板”、治理“城市病”、增强群众获得感等许多大事、难事、实事都等着我们去干。我们唯有坚定“一日无为、三日难安”“干事光荣、避事可耻”的思想自觉,才能做到不负组织重托、不负群众信任、不负时代担当。

想为,蕴含的是一种价值追求。组织和人民赋予了干部岗位、权力,归根到底是用来干事创业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干事的前提是想干,有为的基础是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广大党员干部施展抱负和才华提供了广阔舞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我们要怀着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和矢志不渝的价值追求,落实到干好本职、干成事业的具体行动中。

想为,迸发的是一种精神状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的精神状态,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干部想不想干事、有为,从精神状态上看得出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绝大多数干部是有激情、有干劲的,展示出“五加二、白加黑”“宁可掉肉、不可掉队”的严实干事作风。但实事求是地讲,也有少数干部在岗找不到感觉、干事提不起精神,不想作为、不在状态。改革发展犹如中流击水,不进则退。没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进取精神,就不可能打好改革这块“铁”、走好发展这步“棋”。干部干部,任何时候都要有干字当头的精气神。

责任编辑:黄艳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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