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与党的民主集中制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与党的民主集中制

摘要:党委会是党的组织领导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的关键机构,是实施民主集中制的组织载体。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和组织建设实践中总结出的一项重要组织原则,是实现党委会领导的重要方式。正确把握民主集中制在党委工作中的运用对党的领导至关重要。从根本而言,党委会领导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处理党内的民主与集中之间的关系。显然,这一具体组织原则的实施必须与党在各个时期所面临的任务紧密相连。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是毛泽东同志在1949年2月七届二中全会上作的结论的一部分,共有12条,其中,第一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第二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第三“互通情报”;第四不懂得和不了解的东西要问下级,不要轻易表示赞成或反对;第十注意团结那些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等五条都谈到了党的民主集中制问题。很明显,毛泽东同志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实现党委会领导的一项重要工作方法,并且在集中基础上更多地强调民主。这不仅是时局的需要,即解放战争将要胜利,中国共产党由局部执政转变为全国执政的政党,工作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也是对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的组织建设内容,尤其是民主集中制度建设的经验总结。“要党有力量,依靠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去发动全党的积极性”。下面就民主集中制在党内的发展尤其是在党委工作中的运用过程进行简单梳理。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强调党委会领导制。1921年7月中共一大对党委会制度作出了相关规定:党员五人以上的地方成立委员会;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设立书记;超过十人的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三十人以上的应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中共一大初步确立党委会制度,从党的二大到四大进一步对党委制度进行完善。1922年党的二大对中央执行委员会、地方委员会的任期、职权等作出了规定。如中央执行委员会任期一年,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任期半年;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各种决议,审议和决定党的一切政策及进行方法;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执行上级机关决议并且在权限范围内审议和决定一切。1925年党的四大又对党委会成立条件等方面作出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中央、区以及地方委员会和支部中分别设立总书记和书记的职位等。

党委会是一个集体,如何在革命战争年代发挥领导作用,民主集中制是一项重要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的最初中文翻译为“民主主义的集中权”、“德莫克乃西的中央集权”,李大钊、陈独秀等早期中共领导人又称其为中央集权制。在筹备建党的过程中,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就民主集中制的实施问题发生了分歧。1921年2月,陈独秀在党章中主张党组织采取中央集权制,但遭到李汉俊的批评,认为陈独秀是要党员拥护他个人,于是提出了地方分权的主张。“民主的集中制”这一概念是由施存统在1923年5月提出的,刘仁静在1924年1月关于列宁创建布尔什维克党的文献中首次提及。民主集中制在1927年中共五大上被正式确定为党的组织原则,要求“从中央省委以至支部实行集体的指导”;同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将“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对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毛泽东同志认为,“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定之后,必须拥护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除必要时得在下一次会议再提出讨论外,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然而,民主集中制被确定为党委会的一项重要组织原则后,又经历了一个从集中到民主的建设过程,“在反动和内战时期,集中制表现得多一些。在新时期,集中制应该密切联系于民主制”。

从国共合作到革命根据地的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虽然在八七会议上确立了武装反抗国民党总方针,但对于以何种方式反抗,存在着以城市为中心还是通过农村保卫城市的道路的分歧,甚至如何建立和巩固根据地都存在着不同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强调集中制显得尤为重要,而古田会议的诞生恰恰就是这一制度建设的结果。为了打破敌人对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围堵和扩大根据地,1929年1月14日,毛泽东同志和朱德同志率领军队向赣南、闽西进军。在这期间为了避免打仗先由军委研究后再报前敌委员会定夺贻误军情的问题,把权力集中到前委,而后随着新的根据地开辟,军委又恢复了工作。但随后前委与军委围绕着党委决定权的问题发生了分歧,争论焦点在红军中究竟该实行“由上而下的家长制”还是“由下而上的民主制”。并且毛泽东同志的做法一度被错误地认为是搞“家长制”,这也使其在1929年6月22日在福建龙岩召开的红四军“七大”上落选前委书记。但不久之后的中央“九月来信”,肯定了毛泽东同志的做法,对“集权制问题”给予了肯定,批评了红四军“七大”的“极端民主化”倾向,使其恢复了毛泽东同志前敌委书记职务。根据中央指示精神,1929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福建上杭县古田村召开的红四军“九大”上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进行了经验总结。他首先指出了党内存在的极端民主化倾向的来源是“小资产阶级的自由散漫性。这种自由散漫性带到党内,就成了政治上的和组织上的极端民主化的思想”。对于这种“极端民主化”的危险,则是“在于损伤以至完全破坏党的组织,削弱以至完全毁灭党的战斗力,使党担负不起斗争的责任,由此造成革命的失败”。因此,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具体而言,党的领导机关要有正确的指导路线,遇事要拿出办法,以建立领导的中枢;上级机关要明了下级机关的情况和群众生活的情况;党的各级机关解决问题,不要太随便;上级机关的决议,凡属重要的一点,必须迅速地传达到下级机关和党员群众中去;党的下级机关和党员群众对于上级机关的指示,要经过详尽的讨论,以彻底地了解指示的意义,并决定对它的执行方法。由此可见,古田会议的召开完全确立了党的组织领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从而纠正了“一切不正确的倾向”。在以后的反“围剿”斗争和长征过程中,不仅使党组织保持了足够的战斗力和领导能力,还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作出了正确的选择。

责任编辑:黄艳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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