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新特征与新挑战(2)

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新特征与新挑战(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建设的建议

第一,利用新媒体创设互联网反腐的良好环境。针对新媒体对互联网反腐产生两大负面影响的问题,我国政府可以利用新媒体,从两个方面去创设互联网反腐的良好环境,不仅降低互联网反腐的难度,而且使新媒体成为互联网反腐的利器。一方面,应该建立博客、论坛、微博、微信等公开的反腐倡廉自媒体平台,第一时间将反腐倡廉的信息发布在平台上,鼓励网民在平台上发表关于反腐倡廉信息的看法,积极地与网民进行良性互动,及时回复网民信息。将这一平台打造成为反腐倡廉官方、权威、公开的平台,可以防止相关利益者及充满怨气的网民进行网络暴力行为,也可以将保护网民实名举报的保障措施及时公开,对所有腐败信息进行积极、正向的舆论引导,形成良好的网络反腐舆论氛围,也向民众宣誓了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大大增加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对于中国共产党执政党地位的稳固有非常好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互联网反腐的法律制度建设,对于网络暴力等行为进行法律制裁,这样可以保障互联网反腐与现实中的反腐倡廉工作不脱轨,使互联网反腐行为更加规范,互联网反腐环境更加完善。

第二,加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政治格局的建设力度。十八大以来,对于腐败现象,党和国家一律从严处理,以儆效尤,从不断查处的案件和问题来看,腐败和反腐败是一场严酷的斗争。一些腐败官员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在国家高压反腐的形势下,相互抱团,形成腐败利益团体,扩大各自组织规模;发表与反腐相悖的各种言论,试图摧毁坚定的反腐信念,给反腐工作施加阻力。对此,要坚定反腐立场,严明党规党纪,给干部上好反腐课;同时必须要创新体制,有腐必惩、有贪必肃,逐步建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格局。

第三,健全反腐体制机制。针对十八大以来反腐体制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建设:首先,推进政府组织机构变革,从中央到地方统一建设反腐机构,在中央及地方纪检委下设立反腐倡廉机构,主导所有反腐倡廉工作,对司法等相关机构的权责进行重新设定,明确权责,防止职能重叠,一旦出现问题,实行问责制;其次,注重科学的反腐倡廉战略规划,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建党一百年之内的反腐倡廉长期战略规划,并以五年为界限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每次的规划都要进行总结与反思,使新的战略规划更容易落地执行。最后,完善反腐倡廉法治建设。一是建立全面的审计制度,从法律方面确保审计机构的权威性;二是建立独立的反腐机构保障制度,对于阻碍反腐机构开展工作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衡;三是建立公正的公职人员薪酬与福利制度,从源头上促使公职人员树立廉政的思想;四是建立公职人员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的财产公开制度,防止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发生;五是建立针对反腐举报者的保障制度,倡导实名举报;六是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建设,加强政府电子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利用大数据使政务更加透明,发挥最大化的监管效用。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参考文献】

①王平一:《论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的反腐倡廉思想》,《求实》,2014年第10期。

责任编辑:黄艳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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