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特征
权力约束和监督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从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政府便按照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三权分离”的思想,实现对权力的约束和协调。这种改革思路的实质是通过权力制衡的方式,实现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达到防止腐败的目的。十八大之后,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之上,通过进一步加强权力行使的法律规范和程序,从而达到对权力的更有效监督和运行。
制度建设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十八大明确提出从预防腐败等多个维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中央先后出台多项反腐倡廉制度,有效地遏制了党内腐败问题,约束了领导干部权力。
纪律检查体制建设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保障。十八大之后,中央开始进一步加强纪委在党内监督的作用,实行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的方式,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以上级查办为主的思路,全面落实纪检派驻制度,改革中央巡视制度等,实现对党政机构监督的全面覆盖。
作风建设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载体。十八大后,党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反腐倡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群众参与的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让每一位领导干部深刻反省自己的作风问题,从而大大地转变了党内作风,受到群众好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挑战
第一,新媒体使得互联网反腐难度大大增大。以网络博客、论坛、微博以及手机微信为主的自媒体呈现出信息传播瞬时、公开的特征,与传统媒体相比,这些自媒体信息的发布人及传播人的言论更加多元、观点更加鲜明,且自媒体容易在短期内获得大量的传播,同一腐败问题在网络上可以对网民做出多样的呈现。新媒体对互联网反腐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影响。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相关利益集团,或者对目前国内腐败现状充满怨气的网民,会对一些公职人员进行恶意诋毁,或者将一些较小的作风问题扩大化,借反腐之名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或者宣泄负面情绪,这主要是因为目前网络反腐缺乏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使得网络反腐与现实反腐脱轨;二是目前有些网友怕被腐败分子“事后算账”,通过网络这一虚拟空间进行匿名的腐败举报,使得收到材料的机构在进行腐败问题调查时,因缺乏法律认可的证据而进度受阻。而之所以匿名举报,是因为目前对网络反腐举报人缺乏良好的法律保障机制。
第二,现有反腐体制机制尚不健全。自十八大召开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多个方面进行了反腐体制机制的建设,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尚不健全。比如,在反腐机构方面,受原有行政体制的影响,我国现有反腐组织机构设置并不合理,中央与地方同一级别政府都不只存在一个反腐组织,而是在执政党、司法、行政系统都同时存在单独的反腐组织,这些组织之间权责不清,而且存在职能类似的情况,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往往相互推诿。再如,在反腐战略方面,尽管我国政府在十八大后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并以此作为这五年我国反腐工作的指导纲领,但是由于之前反腐倡廉长期缺乏总体战略规划,过多的是盲目反腐、遇到问题解决问题,导致目前该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遇阻,且缺乏更加长远、科学的反腐倡廉总体战略规划及具体配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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