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德君:创新型国家建设需处理好三个关系

秦德君:创新型国家建设需处理好三个关系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两张皮”割裂开来的做法,不仅与当代世界科技发展理念相悖,也严重制约我国现代化可持续发展。

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我国进一步确定了科技发展长远战略。要在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实现203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2050年成为世界科技强国的更高战略目标,任务非常艰巨。从世界发达国家科技创新发展的经历和我国已经开始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实践看,高质量地实现创新型国家这一宏伟目标,需切实处理好三方面的战略性关系。

处理好与“社会需求”的关系

人类每一项重大创新都源于对社会生活实际需求的回应。实现“供需对应”是科技创新源源不绝的生命活力所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不是个抽象的价值概念,第一目标是改善人民生活,给本国人民带来更多实际福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中国要强,中国人民生活要好,必须有强大科技”,“科学研究既要追求知识和真理,也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

简单说,我国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不是为追求不切实际的目标,不是为了国际竞争排名的“好看”,而是为了提升人民的生活和生命质量。由此我国科技发展,面临着事实上的价值目标的审慎选择。正如思想家达尔指出的:“良好的目的彼此常常存在冲突,而资源又有限,因此无论个人还是政府的政策决定,几乎总是需要权衡,需要对不同目的进行平衡。”通过增加科技创新对生活的供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是我国科技创新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根本动力所在。

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进一步厘清我国现阶段社会和大众的需求究竟是什么,把社会需求、人民福祉和“获得感”作为科技创新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依据。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本质上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抑制过分高大上的耗资项目,以务实的科学态度来筹划和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当然这不是简单地跟着“社会需求”亦步亦趋,而是一方面要立足于社会需求,立足于改善人民实际生活,尊重科技进步和变迁的“原动力”,避免追求抽象的价值诉求,另一方面又要在国际科技竞争格局中找准定位,赢得更为长远的国际竞争能力。

处理好与“社会伦理”的关系

从世界范围科技革命发展态势看,科技发展与社会伦理之间的冲突日益突出。科技发展所带来的并不都是人类生活的福音,而是一个喜忧参半、福祸相倚的过程。原子能、核动力、炸药、化工技术、海洋技术、造纸技术、生物技术、纺织技术等方面每一步的突破,都在带来“福利”的同时对人类的生存条件构成了威胁。“潘多拉魔盒”阴影始终存在。如何处理好与社会伦理的关系,是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需面对和处理好的又一个重大战略性问题。

科技社会伦理是科技创新过程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底线和伦理准则。人类科技发展的一个基本事实是,科技发展有着不断突破伦理底线的冲动。人类经历一再表明,科技发展和创新必须受制于社会伦理,否则带来的后果和风险是不可预测的,是灾难性的。

实际上,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某种“后发优势”,即可以充分吸纳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规避各种“不当”行为,把科技创新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放在坚实的社会伦理约束的基础之上。坚决规避“先突破伦理底线再回过头来整治、纠偏、矫正”的惯性,无论科学创新、技术创新还是产业创新,都应把可能风险和负面因素抑制到最低。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应成为“升级版”,即充分吸纳了发达国家经验教训的“新型的”创新型国家建设。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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