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与信访立法

供给侧改革与信访立法

摘要:要顺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必须有效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解决问题的渠道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信访是其中重要的渠道和途径之一。

[摘要] 本文研究供给侧改革与信访立法的关系,主要探讨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供给侧改革对信访立法提出了什么样的需求,或者说供给侧改革导致了或将可能导致哪些社会问题需要通过加强信访立法来进行规范,引发了或将可能引发哪些社会关系需要通过加强信访立法来进行调整。其二,信访立法作为对社会的一种制度供给,其本身应该进行怎样的结构性改革。文章根据我国信访制度供给侧长期以来存在的矛盾和弊端,以及当今中国社会现实对信访的需求,从扩大信访立法调整的范围、改革信访体制与确立信访制度的基本原则、重构信访机构与信访程序、改进信访监督机制四个方面探讨了应通过立法推进信访制度的结构性改革。

[关键词] 供给侧改革制度供给信访立法信访体制

供给侧改革与信访立法是什么关系?这两个问题放在一篇文章中探讨,其中的缘故有二:其一,供给侧改革导致了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利益关系调整不可避免地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和纠纷,从而导致了相应信访案件的增多。而要正确处理信访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就必须推进信访立法。其二,信访立法本身也是一种供给——对社会的制度供给。由于这种制度供给长期以来有不适应社会需求的诸多弊端,对此种制度供给侧同样应该进行结构性改革,以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需求。

供给侧改革对信访立法的需求

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从生产端入手,重点是促进产能过剩有效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降低企业成本,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简言之,就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这种“三去一降一补”的供给侧改革会给社会关系带来哪些变化和问题呢?可以预见的变化和问题主要有三:其一,基于结构调整,部分产能过剩、库存过大的“僵尸企业”必然被市场淘汰。这批企业破产倒闭后,其工人和管理人员自然会失去原有的工作岗位。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可能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重新就业或享受相应福利、补贴,但不可避免地也会有人找不到工作,享受不到有关福利、补贴。有人即使已重新就业或享受到相关福利、补贴,但对重新就业的工作或享受到的相关福利、补贴仍不满意,甚至很不满意,认为远不如以前的工作和福利好。这样,他们就可能会满怀怨气地走上信访之路寻求救济。其二,供给侧改革要求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基于此,政府可能对处于“植物人”状态的“僵尸企业”拆掉“呼吸机”,拔下抢救其生命的各种“输液管”,行政主管部门必然会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依法取消低质劣质产品的市场准入或对相应生产者、销售者依法予以处罚。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行为可能产生两种纠纷:一是被监管企业因对监管部门拆“呼吸机”、拔“输液管”的行为和其他各种监管措施及相应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不服,认为监管违法或处理、处罚太重而产生的争议、纠纷。二是消费者或社会公众认为行政主管部门对低质劣质产品及其生产、销售企业监管不力、不作为或处理、处罚太轻而产生的争议、纠纷。这些争议、纠纷的当事人有的会进入复议、诉讼渠道寻求救济,有的则可能走上信访之路寻求救济。进入复议、诉讼渠道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司法裁决不服,也可能再回来走上信访(涉诉信访)之路寻求救济。其三,政府基于“三去一降一补”的需要,必然会推出各种相关的政策。对于政府推出的政策,必然是有人高兴有人不高兴,有人赞成有人反对。不高兴的人、反对的人必然会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表达他们的不满和寻求改变这些政策。这些渠道和途径之一自然包括信访。

很显然,要顺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必须有效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解决问题的渠道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信访是其中重要的渠道和途径之一。而要充分、有效发挥信访渠道和途径的作用,就必须使信访逐步走向一定的法治化的道路,即必须用法律来规范信访的有关基本运作环节和程序。为此,必须推进信访立法。

责任编辑:黄艳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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