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2)

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2)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对话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主持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中国怎样走出一条与西方不同的法治道路,使之切合自身国情、体现自己特色?

卓泽渊:中国的法治道路不是要刻意求新求异,而是绝不能照抄照搬。为什么?根本原因是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中国是在自己国情条件下开拓自己法治道路的。任何一个法治建设成功的国家,都不是靠照抄照搬成功的。它们都立足于自身国情,遵循法治规律,参照他国情形,尊重人类理性,依靠自身智慧,创造出自己的法治模式。我们只有立足具体国情,发挥聪明才智,才能开辟出一条既不同于西方国家又对中国有效、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应当从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中,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独特价值与意义。

徐显明:法治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历史实践,具有明显的时空维度。经过60多年人民群众自下而上推动与我们党自上而下带领相结合的探索,我们已经走出了一条既有世界法治普遍特征、又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基因的内生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不同于西方自下而上的演进,也不同于新加坡、韩国、日本等自上而下的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三项核心要义,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漫长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形成了独特的传统、文化和气质,但我们并不排斥人类其他文明,而是借鉴人类制度文明优秀成果为我所用,将人类法治文明一般规律本土化、中国化,入乡随俗、服我水土。

江必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不仅要坚持法治的基本价值,而且要面对和解决中国的问题,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合法性、合目的性、合正义性有机统一;坚持平等、自由、秩序等法治基本价值有机统一;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规范公权与促使公权力机关积极有效履职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有机统一。

付子堂:中国要形成一种与西方不同的法治模式,就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调中国国情和中国特色,不是要闭门造车、拒绝借鉴国外优秀经验,更不是拿“国情”和“特色”做降低标准的挡箭牌,而是追求优化和超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要求在正确认识、深入把握中国法治国情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国内外有利条件,创造性地使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以最优方式向前推进,使其既具有先进性和独创性、又具有中国气派。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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