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廉洁,以成绩回馈信任
“花以芳香而美,官以清廉而贵。”保持清正廉洁是对共产党员、检察官的基本要求。多年来,陈永洁同志在办案中精准把握法律要义,处理各种疑难案件不枉不纵,依法维护人民利益有理有节。尤其是近几年,陈永洁同志办理了多起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也经受了无数考验。犯罪案件当事人家属给她送钱送物请求关照,打威胁电话发恐吓信息,半夜砸门砸玻璃,甚至趁她夜里加班回家时尾随跟踪、持刀威胁这些电影中的桥段,都在她身上真实发生过。可她始终坚持原则、不为所动,最终使犯罪嫌疑人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她在以实际行动告诫自己和同事们,作为一名检察官,要耐得住清贫、受得了寂寞、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诱惑。在她的带领下,公诉科全体干警凝心聚力、佳绩频传。近年来全科办理的刑事案件占整个海西州案件总数的60%,准确率为100%。2013年至今公诉科先后被评为青海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省巾帼文明岗、海西州检察系统集体三等功、市优秀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公诉科多名干警受到不同层级的表彰。
循循善诱,以温情服务人民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作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负责人,在失足青少年的眼中,她既是严厉的检察官,也是温情的妈妈。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那些失足青少年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为他们指明今后的人生道路,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同时,作为格尔木市“12355”青少年热线的特聘专家,她积极参与团市委组织的各类活动。通过法制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与青少年和家长进行面对面的座谈、心连心交流,精心选择在校生犯罪案例以案释法,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称赞和好评。
2010年,陈永洁同志办理了未成年人王某抢劫一案。王某是一个即将参加高考的中学生,陈永洁在办案过程中多次与王某谈心,发现王某本质不坏,只是一时糊涂而走上了犯罪道路。面对孩子迷茫的眼神和悔恨的泪水,陈永洁同志提出了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的意见,最终使王某没有被起诉至法院,顺利完成了学业并考上了大学。如今已经是在读研究生的小王每年过年一定要第一个去陈阿姨家拜年,他说:“那段时间,我真的好怕。我以为我完了,要是没有陈阿姨,就没有我的新生。”
在检察战线上的二十个春秋,陈永洁同志用自己的青春与热血书写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树立了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她用自己的朴实无华诠释了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的最美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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