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在中国的“流行史”:最初为警务部门标配(2)

自行车在中国的“流行史”:最初为警务部门标配(2)

摘要:自行车先为通商口岸的民众所接受、熟用,渐渐遍布于近代中国的各个城市之中。骑行者与自行车的故事涉及范围极其广阔,上至王公贵族、富商巨贾,下至黎民百姓、贩夫走卒,甚至连末代皇帝溥仪都曾为骑行便利,而锯掉了百余年来横搁在紫禁城宫门中的门槛。

既是邮政警务部门“标配”

又成特定市民出行“必备”

到上世纪20年代,各大城市的交通工具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上海为例,1889年的6月14日、15日、16日,公共租界工部局工务处主任梅恩曾在外白渡桥对上午8时到下午8时过桥的车辆人马数做过统计,平均每天有行人11770名、人力车6984辆、马车544辆、轿子9抬、骑马者11人;而1926年5月17日、18日,工部局在同一地点对上午7时到下午7时各种车辆的数量又进行统计,得出的每日平均数据中,除了行人(50823名)、人力车(14600辆)之外,马车、轿子、骑马者皆已不见于街头,取而代之的是自行车(3459辆)、摩托车(194辆)、汽车(3764辆)、公共汽车(172辆)、有轨电车(922辆)。

37年间,上海马路情景的这种颠覆性变化,也在中国其他城市不同程度地发生。伴随这一普及趋势,骑车人的社会阶层也在向下流动,从上层群体向下位移到城市中下层群体。自行车当然还是现代文明的象征,但不再为少数人群所拥有,代表西方的意味越来越淡,反而是中国的韵味越来越浓。

最早在1911年,上海的邮政部门从英国购入100辆自行车,开始用自行车投递邮件。这是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第一次投入公用,从此自行车有了私用和公用之分。之后,其他城市效仿上海,公用自行车数量不断攀升。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几乎所有中国城市的邮政局、电报局、电话公司、公用局、警察局等机关为执行公务、提高办事效率,都给职员配备了自行车。

而私用方面,主要是普通市民从市场购进,作为代步和运输工具使用。这里包括各个洋行的职员、各大学堂的教师学生、各家报社的记者,等等。但无论公用、私用,他们都被归类为自行车阶层,与汽车阶层和人力车阶层有明显区分。

著名记者、作家萧乾在写于1934年秋天的散文《脚踏车哲学》中,以独特敏感的笔触刻画出了当时北京城市道路上骑行者的种种样态。比如,税局科员的“鹰牌”自行车往往亮得像银条,但因为太过于注重表面,结果只配在马路上摆摆架子;速度最快的是电报局科员,“只要登上车,他便飞下去了”,巡警的木棍会被他撞掉,“七十岁老太婆的命多半悬在他的轮下,监牢也是他可能的栖所”;老实本分的骑车人多半会骑在路边,“手指总勾在后闸的机关处,准备可以随时停下。每辆汽车的影子全能使他脸上泛出畏惧的表情,可是在无人知晓的时候,也会吐上几句对汽车的怨语”;有些骑车的感觉骑在汽车之前永远要受到“压迫”,于是尾随在汽车之后,“任它去冲路”,但“这种人向为侪辈所不耻”;还有一些骑车者,“在汽车离得远的时候,就骑在马路中心,做几个反抗汽车的姿势。只要在场弹压的警察向他一挥棒,就即刻躲在最安全的地带去了。这种人只能获到一个丑角应有的喝彩,永远不能为同伴所信赖,或为敌人所畏惧”。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叶其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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