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国对外投资迈上新台阶(3)

推动我国对外投资迈上新台阶(3)

四、相关政策建议

尽管过去10多年来我国对外投资快速增长,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不是投资强国。在构建新一轮全方位开放格局中,我国对外投资需要在国家政策支持、企业自我提升等方面作出努力,通过对外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第一,完善对外投资的支持、服务和保障体系。从美日欧等对外投资大国的发展路径来看,政府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投资促进体系,鼓励、保护和引导企业对外投资。我国应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强化对企业海外投资的支持和服务。一是贯彻企业投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的原则,进一步放宽对境外投资的各类限制,切实简化境外投资审批和管理,加强对外投资的政策协调机制,研究制定统一的境外投资法规,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便利化。二是提高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多双边或区域投资保护协定以及避免双重征税条约的商签工作,提供权益保障、投资促进、风险预警等更多服务,切实保障企业对外投资利益。三是加强境外投资合作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各类官方和非官方机构为境外投资提供信息服务,积极培育国际化的设计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做好企业对外投资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二,凝聚各方力量提升对外投资整体合力。从国际上看,政府、企业等各主体之间的良好协作是成功开展对外投资的关键,建议借鉴日本、美国等国经验,创造有利于形成对外投资整体合力的良好局面。一是统筹制定对外经济合作战略,强化对外经济合作措施的协同,形成援助性、政策性、商业性业务之间的配合机制,带动我国企业全方位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二是积极整合产业、金融、税收、保险、进出口等各方面的政策,形成支持工程建设、装备制造、对外投资、金融保险等配套的产业政策包,助力企业对外投资。三是建立“政企银”合作机制,政府提供境外投资政策支持,企业专注于投资项目,金融部门提供融资便利,打造各方利益共同体。四是创新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对外投资合作方式,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通过集群式投资建立海外生产基地及全球生产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式走出去,形成大企业带动小企业投资、上下游联动走出去的规模效应。

第三,进一步完善走出去金融支持体系。构建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结合的境外投资金融支持体系,进一步拓展海外投资贷款、涉外企业融资担保等业务,建立健全境外投资保险体系。完善境外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境外股权资产的境内交易融资平台,为企业提供“外保内贷”的融资方式。用好投融资国际合作机制,推进丝路基金、亚投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的设立和有效运作,构建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充分发挥中投公司等专业对外投资平台的独特优势,适当整合各类多双边基金的力量并实施专业化运作,推动形成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相结合的走出去模式。

第四,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打铁还需自身硬。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关键是要增强国际竞争力。对此,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提高国际化水平。一方面,实施开放的人才政策,建立多元化用人机制,充分集聚国际化的人才资源。另一方面,要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形成国际化发展战略。二是创新合作方式。探索以合资、参股等方式与境外企业开展第三方投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或产业联盟,降低境外投资阻力,发挥综合竞争优势。同时,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加强企业间合作,积极探索对外投资合作新途径。三是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提升企业组织化程度,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规范企业对外投资行为,防止无序竞争。四是审慎应对境外监管。企业要切实遵守投资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当地的文化习俗,注重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履行好社会责任,主动塑造良好形象。

第五,处理好快速对外投资中的风险。为了应对企业加快对外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产业空洞化、资本外流等风险,我国应该把握好各类政策的实施节奏和力度。一方面,加大对外投资不仅要为国内产业转型腾出空间,也要把握好产业转移的规模、层次及结构,同时也要注重高端产业的引进来,使走出去和引进来有机结合,避免产业空心化。另一方面,在推进人民币汇率、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改革方向不变的前提下,要注重其他配套改革措施的推进节奏,讲究时机和条件,把握合适的时间窗口,更好地平衡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风险防范三者间的关系。

中央党校省部级进修班(第59期)“世界格局变化与中国对外战略”研究专题第三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丁学东 刘梅生 张响贤 吴富林 黄志强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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