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评论】谈“书”说“悟”

【文艺评论】谈“书”说“悟”

摘要:中国的书法艺术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对“悟”这个概念特别重视。考察一下古代书法论,出现“悟”这一概念是很早的,秦代的李斯提出做书要“善深思之理”;汉代萧何则把“理”的概念换成了“意”,直接提出“书者意也”;卫夫人在《笔阵图》中提出“意前笔后者胜”,又曰“心存委曲,每为一字、各象其形、斯为妙矣”。

中国的书法艺术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对“悟”这个概念特别重视。考察一下古代书法论,出现“悟”这一概念是很早的,秦代的李斯提出做书要“善深思之理”;汉代萧何则把“理”的概念换成了“意”,直接提出“书者意也”;卫夫人在《笔阵图》中提出“意前笔后者胜”,又曰“心存委曲,每为一字、各象其形、斯为妙矣”。充分阐明了书法创作心中要有成熟的设想,去追求精神横溢的艺术形象。

顿悟得形于自然

宋代文学家、书法家苏东坡说:“物一理也,通其意则无适而不可。”宇宙万物,千差万别,似乎毫不相干,但他们的发展变化规律,也就是这个“理”,却是息息相通的。因此历代书法家往往“从观察天地万物的变化中悟到”“书理”,即“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从而落笔超颖,创造出“有形之象”、“无形之象”、“忘记之象”,包涵了生动丰富的艺术素质,引起人们许多创作性的联想,产生神妙的色彩,可谓之形象思维的高级阶段。

宋代书法理论家朱长文在《续书断》中,谈到唐代草书大家张旭擅长草书,善于妙悟,善见担夫争道,闻鼓吹,观舞剑悟笔法而入神时,对书家的悟作了很好的说明:“益积虑于中,触物以感之,则通达无方矣。天下之事不心通而强以为之,未有能至焉者也。”这种“积虑于中、触物以感之,则通达无方”的顿悟现象,似乎有些神秘,其实在文艺创作、科学研究等许多创造性劳动过程中是经常出现的。

在书法家中,这种顿悟则更为多见。张旭对用笔如印印泥、如锥画沙的妙悟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张旭自云“仆长闻诸河南用笔如印印泥,思其可以久不悟。后因阅江岛间平沙细地,令人欲书,复偶一利锋,便取书之,险劲明丽、天然媚好,方悟前志,此盖草正用笔,悉欲令笔锋透过纸背,用笔如画沙印印泥,则成功极致,自然其迹,可得其于古人”。 这段话充分说明了张旭对用笔的顿悟。

由于书法不是直接摹写事物的实像,而仅仅是一种意象联想而成的点画形象,书家主观的创造作用就愈益明显,所以,书家情怀的直接流露较之其他艺术更为强烈,书法家的思想、感情、理想就起着决定的作用,书家的个性也就更突出。正如祝允明所说:“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宇而字敛、乐则其平而字丽,亦有深浅、变化无穷。”

清代书画家石涛有句名言“书与画,天生自有一人职掌一人之事。纵观历史,千百个书家,一人有一人的秉性,一人有一人的识见,一个有一人的理解,一人有一人的表现方法。‘人人有一段真面目溢于楮墨之间’”。

张旭爱探索孤蓬自振,惊沙坐飞的缥缈空灵,公孙氏剑器舞蹈的妖娆多姿;怀素则喜观夏云出岫之奇幻,飞鸟出林,惊蛇入草之迅速干脆,壁拆之曲折自然;颜真卿则着意于屋漏痕迹的凝重、厚涩;雷太简听江声而寄情于书,尽在笔下;黄庭坚坐见江中荡桨而得做草之奇……这种忽然而来,倏然而去的艺术灵感都是从对大自然和生活中顿悟而来的,这是十分宝贵的“偶得”。先贤们各具风格的思想火花丰富了书坛,千百年来便呈现出群星灿烂的面貌。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叶其英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