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睿恒:国家主权统一乃是宪法的第一要义(3)

王睿恒:国家主权统一乃是宪法的第一要义(3)

《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主观上并非以彻底废除奴隶制为初衷

但是在战争初始,由于准备不足,北方一直处于下风,解放奴隶逐渐成为赢得战争的一种军事必须。南方奴隶主利用奴隶修葺工事、运送弹药和提供粮食供给,帮助他们打一场扩大奴隶制的战争。而奴隶们利用战争的机会,开始向北方逃亡。用历史学家芭芭拉·菲尔兹的话来说,“奴隶用自己的逃跑开始了自我解放的行动”。但是,面对洪水般涌向联邦阵营的逃奴,如何处置他们成为难题。一些联邦军官开始擅自宣布叛军奴隶获得自由,并利用他们为北方军队效力。国会也开始不断向林肯施压。在这种情况下,林肯最终做出了解放奴隶的决定。

随后,林肯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在充满争议的宪政合法性问题上,声明中解释说“我深信此举是一个正义的行动,根据军事需要得到宪法授权,我诉求人类良知的判断和万能上帝的恩典”。文中援引了1862年国会通过的《敌产没收法》,利用宪法赋予美国总统在战争时期的特殊权力,以美国陆、海军总司令的身份下达军事命令的方式,将废除奴隶制这一宪法修正程序变成了一种军事措施。可见林肯政府在此动用了几乎所有可以为《宣言》树立合法性的力量。但是,《宣言》只是宣布反叛奴隶主的奴隶将作为敌产没收,并得到自由。站在联邦一边的边界州内还有80多万奴隶,没有因此获得解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彻底废除奴隶制并不是《宣言》的初衷,主观上它并没有改变内战的性质。

但是,《宣言》一经颁布,蓄奴州和边界州的奴隶都开始进行自我解放,宣言中赋予解放奴隶的道德力量、人类良知和宗教力量,都为奴隶的彻底解放提供了依据。因此在客观效果上,《宣言》不仅扭转了战局,还丰富了南北战争的成果,使得内战既成为一场维护联邦统一的战争,又成为一场解放奴隶的战争。

最终,南北内战以联邦的胜利画上句号。这场起因于宪政问题的战争,经过血与火的洗礼,重新塑造了美国的宪政秩序。《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和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彻底废除了奴隶制,消灭了美国宪法中的污点;而内战胜利的果实打击了州权至上理论的信奉者,建立起联邦主权的最高权威。州可以擅自退出联邦的权力被彻底否定,州权凌驾于联邦主权之上的理论也被战争埋葬。联邦政府的权力在战争中得到扩张,公民也在战争中建立了对联邦政府的忠诚。从此之后,美国公民首先是联邦公民,其次才是州公民。州权成为联邦主权的附属,美国从一个州权强大的松散联邦变成一个联邦权力至上的民族国家,并消除了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奴隶制,为其成长为世界强国打下坚实基础。

美国内战的爆发表明,1787年宪法所确定的宪法机制实质上归于无效了。很多人推崇托克维尔的一个观点,说在美国,任何政治问题都会转化为法律问题而得到解决。但南北战争恰恰提供了一个反例,即面对涉及主权统一、领土分裂的重大政治原则问题,即使被奉为宪政民主典范的美国,也没能在宪法框架下找到一个和平、理性的解决渠道。这其实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国家的主权统一乃是宪法的第一要义,因为如果国家面临分裂解体,再好的宪法和制度设计也会因无法落实而沦为一纸空文。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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