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关口,选出好干部——解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2)

严把关口,选出好干部——解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2)

关口前移,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从严选拔、从严把关是关键。如何从严把关,《意见》从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到全过程都作出专门规范,提出要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

谁来把关?《意见》作了清晰规定。在动议环节,《意见》对动议主体的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范;在任前把关上,明确要求选好配强考察工作人员。“把关人的素质很关键,要选有责任感、公道正派等政治素质好的把关人,同时还要具备较高业务水平,如此才能把好关,选出好干部。”李拓说。

怎么把关?根据《意见》要求,在动议审查环节,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做到以事择人、按岗选人,并在此基础上比选择优;在任前把关环节,要针对不同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找知情人谈话,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意见》提出的以事择人、按岗选人的要求,有助于改变以往‘因人择岗’的现象,有效防止了‘人情动议’‘关系动议’。”李萍说。

李拓指出,要形成科学合理方案,制定符合政治和业务素质要求的具体标准,在此基础上提出意向性人选。在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辛向阳看来,《意见》提出的很多制度都是十分严格和刚性的,具有极强的约束力。《意见》指出,在动议酝酿时,要对纳入考虑范围的有关人选,提前审核其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意见》明确提出实行“四凡四必”,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这一制度设计是环环相扣的,能有效地将‘带病干部’挡在门外。”辛向阳说。

辛鸣认为,《意见》强调前移审核关口,做到动议即审,该核早核。新的规定在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基础上对发现“病症”、防止“带病”有的放矢也提出了新的举措。只有对症下药、综合施策,才能真正整治“带病提拔”乱象。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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