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带病提拔”须拧紧选人用人“总开关”(4)

防止“带病提拔”须拧紧选人用人“总开关”(4)

“带病提拔”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指的是干部在进入新的岗位或被提拔到更高一级职务前,本身就存在着一定问题,在没有得到纠正和处理的情况下,继续正常的工作甚至获提拔的一种现象。从目前被查处的腐败官员来看,很多是“带病提拔”的,甚至在从政路上是一路“带病提拔”。

《意见》的出台很有必要,而且十分及时。当前的一个背景是,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时值这一关键时间点出台《意见》,可以说饱含深意。一则,这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则,换届即将进行,未雨绸缪、申明换届纪律、立好选人用人规矩,有利于换届顺利进行,有利于将那些讲党性、重品行、敢担当、有实绩的好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三则,加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顶层设计,构建相应的预防、问责体系,能够进一步压缩干部带病提拔现象存在的空间。

当前,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更高,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期待也更高。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选准用好干部是本职,发生“带病提拔”是失职,故意隐瞒、执意提拔“带病”干部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于担当负责,从严从实把关;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注意听取各方面意见,绝不能搞“一言堂”;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组织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上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要为党委(党组)选准用好干部出主意、当参谋、把好关,坚持标准条件,严格程序规定,严守纪律要求,特别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纪检监察机关在选人用人工作上担负着监督责任,要严格把关,综合分析在执纪监督中了解掌握的干部情况,对拟提拔的人选认真甄别、“验明正身”。

除此之外,充分发挥公众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也是遏制“带病提拔”的重要一环。落实公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一个办法是设置“群众认可防线”,将初始提名权交给公众,如果得不到公众认可,直接淘汰。如此,用错人的现象就可能得到有效遏制。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